“现在家事理顺了,一切都回归正常了。”日前,在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头发花白的冯某握着检察官沈展的手说道。沈展和冯某的“缘分”,要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一件支持起诉案件说起。
冯某与冯甲、冯乙等4人系兄妹,2019年8月,因矛盾纠纷,冯某被冯甲之子冯小甲打伤,经鉴定,其伤残等级八级,就医花费10.9万余元,但冯小甲仅支付了3.5万余元。身体的伤残加上高昂的治疗费,让冯某心力交瘁。
2020年3月和5月,冯小甲、冯甲先后死亡,父子二人均无其他直系亲属,他们的遗产应依法由冯某和另外的兄弟姐妹继承。然而,由于兄弟姐妹意见不一,冯某本应得到的遗产和赔偿成为一本“糊涂账”,医疗费用也没了着落。
2021年7月,冯某以冯乙等人为被告向东宝区法院提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诉讼,请求判令冯乙等人在继承冯甲父子遗产范围内,赔偿其经济损失64.4万余元。因冯乙等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冯小甲的遗产,其对冯小甲的对外债务不应承担清偿责任。此后,冯某向荆门市中级法院、湖北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及申请再审,均被驳回。“我希望对冯甲父子遗产进行分割,以便用继承的份额进行后续治疗。”2024年6月,冯某来到东宝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这事关系到困难妇女的权益保障,我们要重点关注。”该院受案后,分管副检察长和承办检察官多次接访冯某,并一起到村里走访。
经调查发现,冯某年近六旬,丈夫去世,儿子常年在外打工,对她鲜少关心;独居的房屋是个毛坯房,早已不适宜居住;被伤害致残后,大部分医疗费用是冯某向亲戚朋友借钱支付的。而且,受伤后,她的劳动能力受损,生活较为困难。承办检察官对冯甲父子的遗产状况进行调查后发现,其名下还有农村房屋、自留山、银行存款等遗产,还了解到冯某与冯乙等人关系长期处于紧张状态,双方很难在遗产继承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
东宝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冯某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遂于2024年7月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为有效化解矛盾,东宝区检察院与法院、镇政府、村委会相关人员协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经多方沟通协调,冯某与冯乙等人达成共识。东宝区法院于2024年7月22日出具调解书,确认冯甲父子生前共有的财产和权益有房屋、银行存款、承包的改制山林、自留山;冯乙等人分别继承若干银行存款,其余银行存款及房屋由冯某继承,改制山林、自留山由冯某继续承包。同时,东宝区检察院还协调当地村委会为冯某安排公益性岗位,切实纾解了冯某的生活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