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可以说,营商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环境,乃至城市的美誉度和影响力。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责无旁贷,检察干警必须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实际行动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工作思路,立足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对内一体融合履职,对外汇聚多方力量,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2024年,安丘市56家企业被认定为山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实现历史新高。
协同共治让司法预期“稳”起来。营商环境的优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元主体齐抓共管。为此,我院成立由经济犯罪检察部门牵头、“四大检察”同向发力的工作专班,将工作目标、具体举措和责任分工细化量化,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与此同时,我院还与安丘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在构建涉企案件治理新模式、营造公正高效发展环境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和检察监督水平,并围绕行政执法规范化、涉企案件矛盾纠纷调解处置、安商惠企政策落实等问题,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与良性互动,通过建立日常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共同营造法治化、规范化、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依法履职让市场环境“优”起来。市场经济的活力与法治环境的优劣息息相关,我院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注重兼顾依法惩治与平等保护,通过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市场主体更有安全感。2024年,我院依法办理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2件97人,努力维护好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办理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涉企犯罪10件12人,并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努力减少企业经济损失;依托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对涉企执行案件进行线索排查100余件,推动审判机关提高执行质效,用法治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同时,我院还与市法院、司法局共同会签《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2024年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7件,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担、增活力。
创新服务让经营主体“强”起来。工作中,我院秉持“有呼即应、无事不扰”原则,积极打造“安心护企”检察品牌,以安丘检察用心履职护航企业安心经营,与辖区内的重点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将法律监督、司法服务延伸至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一线。深化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检察干警深入企业“把脉问诊”80余次,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涉法风险,提供精准法律建议20余条,尽最大努力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并主动邀请企业家、工商界代表参加公开听证和检察开放日活动,还多次与安丘市新生代创业者商会座谈交流,畅通检企沟通渠道,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案团队,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动靠前为企业纾困解难,全年办理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5件43人,还聚焦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联合相关部门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持续为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