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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9日电(记者崔晓丽)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安徽省安庆市政府原副市长陆应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宿州市检察院依法向宿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陆应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宿州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陆应平利用担任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安庆市大观区委书记、宿松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担保贷款、承接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获得奖补资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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