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洪国 通讯员高龙科 石文君)企业虽有支付意愿,农民工却拿不到工资,到底怎么回事?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检察院与坪山公证处共同签署《支持起诉案件农民工工资提存工作办法(试行)》(下称《工作办法》),通过“检察+公证”的模式,为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提供了新的有效途径。
2024年以来,坪山区检察院已成功办理37件支持起诉案件,帮助近百名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近200万元。然而,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欠薪企业虽有支付意愿,但因支付方式存在分歧,纠纷解决迟缓,尤其在工程建设领域,这一问题更为显著。
例如,在田某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系列案中,项目建设方和分包方纠纷持续时间长,信任严重缺位,难以就资金发放方式达成共识。坪山区检察院提出“资金提存”方案,由项目建设单位将资金汇入坪山公证处监管账户,再由公证处直接代发至工人账户。该方案得到各方认可,并形成《劳资纠纷专题协调会会议纪要》。最终,田某等32名农民工的60余万元薪资仅用时10余天就快速发放到位。
基于该成功案例并经过充分调研,近日,坪山区检察院与坪山公证处共同签署了《工作办法》。《工作办法》共9条,分别从支持起诉案件农民工工资提存的基本概念、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启动程序、办理流程、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坪山区检察院在提存工作中负责对工资数额进行书面确认,对清偿责任主体提出的提存申请进行审查,对已提存工资的保管、发放和退还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督;坪山公证处依据区检察院的决定,与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主体签订《资金监管协议》,进行工资提存、保管与足额发放,并负责账户日常监管,确保账户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