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为推动耕地占用税依法征收,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耕地占用税领域专项监督活动,依法督促行政机关追缴耕地占用税,助力国有财产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摸清底数,确保精准施策。该院在开展耕地保护、守财护税行动中,重视小切口发现线索,通过对比自然资源部门非法占用耕地处罚数据明细和税务部门耕地占用税缴纳数据信息,初步查明非法占用耕地应缴未缴税款线索24条,并对部分违法占地建设的现场、现状开展实地调查。
二是协同履职,推进综合治理。该院依托府检联动机制,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等6家职能部门沟通协商,开展磋商5次,制定分段整改方案,解决部门职责不清、案件信息移送不及时等难题。同时,该院注重以检察履职提升耕地占用税追缴成效,制发检察建议2份,移送相关案件线索60余条,督促追缴260余万元税款。
三是建章立制,巩固治理成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方面信息互通存在壁垒,导致国有财产流失的问题,该院推动财政、税务等6部门出台耕地占用税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换机制,明确相关行政部门职责,多方联动助力耕地保护和税源治理,实现耕地占用税常态化收缴,提升耕地占用税共治水平。
(张鹏飞 宋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