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封开县检察院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暨业务联学活动。
广东省封开县古称广信,广东、广西因此得名,素有“两广门户”之称。作为岭南文化发祥地,西江入粤第一站,封开县与广西梧州、贺州等地山水相连、历史相通、人文相近、发展相融。
近年来,封开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探索建立基层检察院跨区域、跨层级共建互助机制部署及粤桂两省区党委、政府关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进一步深化粤桂合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检察跨区域多元协作,持续推动法治力量融入“粤桂一家亲·省际睦邻廊道”建设及粤港澳大湾区与大西南合作发展大局,形成基层检察协作与基层治理良性互动的“封开样板”。
共护“一江碧水”
擦亮生态治理底色
东安江,属贺江右岸支流,发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向南流经苍梧县,再流经广东省封开县汇入贺江。
2023年12月,苍梧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东安江位于两广交界处的苍梧县思留口断面水质指标异常。经排查,封开县支流局部河水浑浊且上游溪流沿岸有牛蛙养殖场,可能存在污染东安江水质及破坏耕地的情况。于是,依托两地开展的贺江流域生态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启动省际联动办案模式,将该线索移送至封开县检察院。
“收到线索后,我们迅速运用3D数字建模技术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辖区某村牛蛙养殖场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高密度养殖,于是迅速组织当地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机关和案涉地镇政府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情况,随后依法立案调查并开展磋商研讨。”封开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
2024年初,封开县检察院在案涉地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苍梧县检察院派员参加,听取两地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评议意见。听证会后,封开县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和属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积极采取措施对案涉地进行整治。如今,案涉地已完全恢复耕地原有农业生产条件,种植的玉米长势喜人。
“经过检察机关监督,我们迅速开展规范全县牛蛙养殖排查行动,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养殖牛蛙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效遏制牛蛙养殖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及污染土壤和水源等行为。”封开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
封开县检察院秉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的理念,及时对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并以跨省域个案协作办理推动两地建立流域水质监控数据共享机制。
跨区域协作共促生态治理的举措远不止于此。近年来,封开县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从创新机制平台、深化粤桂协作、强化数字赋能等方面多措并举守护流域生态安全,共督促巡查清理河段约100公里,清理沿岸各类垃圾、固体废弃物500余吨,调查清拆清理沿岸乱堆放及违建430多平方米,清理非法养殖畜禽等废水直排污染流域生态问题,惩防并举打造“贺江流域生态司法修复与法治教育基地”,为肇庆、贺州两市人大常委会围绕贺江水环境保护开展协同立法提供了鲜活的司法实践素材。
共守“一路平安”
夯实社会治理根基
经济要发展,交通要先行。封开县作为“广东的西大门”,是粤港澳大湾区向内陆纵深发展的重要通道,跨省货物运输频繁,其中往来粤桂的运输企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强化运输企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更好地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民生改善,成为亟须解决的难题。
2024年以来,封开县检察院对高发频发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极为关注,在办理粤桂跨省交通运输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时,检察官发现2022年至2023年期间,贺州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名下5辆货车在未取得超限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公路上重复超限行驶,屡次被封开县交通运输局依法立案查处,累计罚款20万余元。截至2023年底,仍有部分处罚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经依法催告后仍未履行缴纳罚款义务。封开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将相关材料同步抄送封开县检察院备案审查。
“由于案涉企业经营的是粤桂跨省交通运输服务,跨区域的检察机关之间,应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加强协作,共同推动更高水平的社会治理。”封开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道。“我们主动联系该企业注册地所在的贺州市平桂区检察院,经过沟通,双方达成以粤桂省际交通运输违法超载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引入社会治理的共识。”
粤桂两地检察机关针对跨省货运企业车辆超限超载问题重复出现情况开展走访调查,发现案涉企业虽有意愿缴纳罚款但因经营困难无法一次性缴清,遂促成案涉企业分期缴纳,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既维护行政执法权威,也使案涉企业经营得以回归正轨。同时,对案涉企业经营存在的内部管理漏洞问题,向其提出“量身定制”的建议,帮助其建章立制,推动企业稳步健康发展。
“我们不能止步于就案办案,还需要透过案件背后的发案原因,从机制上、管理上找漏洞,从可整改、能见效的角度入手,推动源头治理。”经过多次与交通运输部门沟通,两地检察机关推动粤桂省际交通运输领域深化执法司法协作,完善相关监管举措,促进跨区域交通运输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推边界社会治理和区域协同高质量发展。
共促“一家幸福”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封开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诈骗案中发现,17岁的小华(化名)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鉴于其犯罪时未成年,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该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八个月的考察期。
“小华的生活、工作和常住地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让小华跨省到封开县接受考察帮教显然是不现实的。如何才能减轻当事人负担,又能保障帮教的效果?异地帮教是个不错的选择。”封开县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介绍。
在听取小华及其家人想法并与当地检察院充分沟通后,封开县检察院决定委托西乡塘区检察院及当地社工组织,让小华在“家门口”接受考察帮教。
经过检察官、社工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小华的整体帮教评估达到了回归社会的帮教目标,封开县检察院派员赴西乡塘区检察院举行不起诉决定宣告仪式。
这是粤桂涉未成年人检察案件异地协作观护帮教工作的缩影。近年来,为解决异地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监管难、成本高、效果差等难题,封开县检察院“风信子”未检工作室积极深化跨省区协同履职,目前已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梧州市岑溪市、贺州市八步区等地检察机关和司法社工联合开展个案协作,对18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矫治帮教,帮助“问题少年”顺利复学、就业;对“甩手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23份,帮助其家庭改善亲子关系、改正不良行为习惯,有效推动解决涉罪未成年人异地观护帮教、监督考察、督促监护等难题,提高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成效。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深化,封开县检察院与地域相邻检察院在司法救助、未成年人帮教、生态治理、刑事抗诉监督、检察文化宣传等领域办理了一批粤桂协作案例并以此打造“‘三联三融’党建联动 构建跨省域社会治理新格局”工作项目,荣获广东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最佳案例、肇庆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优秀案例。2024年5月,在前期协作基础上,封开县检察院联合梧州市万秀区、苍梧县、贺州市八步区检察院会签《关于深化拓展跨区域检察协作的框架协议》,持续做实共建互动平台、共享工作信息、共办精品案件、共研重大问题、共育人才队伍、共促综合治理,为基层跨区域检察协作提质增效。封开县检察院牵头粤桂六地举办跨区域检察协作实务研讨会和同堂培训,联合申报加强“三个管理”服务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论研究课题获省级立项,粤桂基层检察协作与基层治理良性互动持续走深走实。
下一步,封开县检察院将推动粤桂基层跨区域检察协作进一步迈向纵深,有效构建省际廊道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推动形成“粤桂一家亲、东西共发力、邻里共发展”的生动局面提供“封开样板”。
(张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