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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依法惩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前三季度办理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案件159件423人
郭荣荣

  本报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郭荣荣)1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起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典型案例,为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编造虚假新闻实施敲诈勒索、冒充记者实施新闻敲诈等犯罪案件提供办案参考。

  近年来,不法分子通过造谣或收集发布负面信息,以利用网络传播等炒作为要挟,向相关企业索要钱财案件高发频发。2024年以来,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针对企业实施的敲诈勒索等犯罪,以及为网络敲诈等行为推波助澜的“网络水军”、行业“内鬼”所涉犯罪。2024年1月至9月,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案件159件423人。

  本批典型案例分别为从严惩治编造虚假新闻实施敲诈勒索的郑某某、依法追诉漏犯等人敲诈勒索案;依法惩治网络大V“有偿删帖”型新闻敲诈犯罪的宋某敲诈勒索案;实质审查“舆情服务协议”性质,依法惩治以“舆情服务协议”为名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的朱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依法惩治新闻记者以舆论监督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的罗某甲等人敲诈勒索案;依法惩治冒充记者实施敲诈勒索的刘某甲等人敲诈勒索案。

  该批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当前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类案件的新特点、新趋势及办理难点。如在郑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中,拟敲诈企业系知名连锁品牌,案发时正值企业申请上市的关键时期,体现了犯罪对象目标性、时机性较为明确的特点。本次发布的宋某敲诈勒索案、罗某甲等人敲诈勒索案,对删帖型敲诈勒索案件办理中如何把握正常新闻舆论监督与假借负面新闻报道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作出指引。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自2021年以来,中宣部联合中央网信办、最高法、最高检等12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检察机关持续贯彻落实“打假治敲”方案要求,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惩治,统一部署,依法从严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深挖相关犯罪背后产业链、利益链,并督促主管部门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管住源头,共同推进一体化治理,积极推动构建良好文化传播秩序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相关报道见第二版)

  

  

  

   典型案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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