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俊霞
重庆秀山县的养殖户老付等3人因贷款惹上官司,不仅一分钱没拿到,还因逾期还款上了征信黑名单。2024年6月,经重庆市检察院提出抗诉,法院判决解除借款合同,老付等人不承担贷款清偿责任。
在我从事民事检察工作的15年里,老付等3人申请监督案是我所办案件中耗时最长,也是印象最深的一件。
老付等农户享受当地政府的政策,申请“土鸡特色养殖”贴息贷款,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但银行放款后,资金仅在老付等人的账上停留了几分钟,便被银行转给了鸡苗公司。后来,鸡苗公司因经营不善未按时还款,老付等人被银行起诉至法院。他们不但没能通过养殖致富,反而背上了大笔“冤枉债”。
为查清事实,我与同事驱车3小时,在泥泞的山路上步行2公里后,终于在大山深处见到了满脸皱纹、满眼委屈的老付。经过深入调查,我们查明在农户们未申请“委托转支付”的情况下银行违约转款的事实,遂向重庆市检察院提请抗诉,获得支持。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对案件予以改判。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还有其他农户也存在类似情况,为此,我院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帮助更多的农户摆脱了“冤枉债”。
民事检察与老百姓的生活关系最为密切。民事检察案件的申请人千差万别,有不少人属于像老付一样身处生活困境的弱势群体。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就兜住了民生底线。这就需要我们严格遵守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民事检察监督标准,对抗诉理由细磨精打,既要“敢抗”,又要“抗准”,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时光如梭,2025年的脚步越来越近。在新的一年里,我一定还会遇到像老付一样的申请人。为了让更多的“老付”面露笑容,我将更加坚定“检护民生”的信心和决心,用真诚和专业为群众服务,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三级高级检察官侯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