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版:地方视窗·品牌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邢台任泽:案管规范化和法律监督质效“双提升”
· 图片新闻
· 守住财产刑执行“最后一公里”
· 畅通盲道保障视障人士无碍出行
· 打开智能化刑事执行监督新格局
· 为乡村小学孩子们送上法律“及时雨”
· “四位一体”新举措激活队伍建设“一池春水”
· 支持起诉帮助受伤工人拿到赔偿款
· “树育用管”加强青年干警培养
· 做深做细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
· “丹心·话梅”到基层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12月2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支持起诉帮助受伤工人拿到赔偿款
刘涛

  “检察官,赔偿款收到了,没有你们的话,我很难拿到这笔赔偿款!”近日,唐某激动地向河北省柏乡县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2023年6月,贵州毕节籍务工人员唐某进入柏乡县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生产线配料工作。同年10月,唐某在车间清理机器设备时,不慎被机器夹伤右手指。后经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唐某属工伤,为十级伤残。但唐某所在公司辩称唐某只是临时工,对唐某的劳动关系不予承认,不愿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双方未就工伤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唐某因受伤后不能外出工作,生活陷入困境。在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后,唐某想通过起诉来维权,但因缺乏法律知识,便向柏乡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该院经审查认为,起诉人为农民工,且在务工期间因意外致残,具备弱势群体维权特征,符合民事支持起诉的受理条件,遂依法受理该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该院认为申请人唐某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进行治疗,依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其请求事项合法有据,遂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起诉不是目的,如何妥善化解争议,帮助唐某拿到赔偿走出困境才是根本目的。”承办检察官介绍,支持起诉意见书发出后,该院持续跟进,与法院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经多次沟通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公司一次性向唐某支付10万元工伤保险赔偿款。目前公司已经将全部款项支付完毕,争议得以妥善化解。

  (刘涛)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