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应勇检察长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秋季学期首批班次上指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体现了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个案高质效和整体高质效有机统一。”如何以更高站位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基本价值追求,结合个人司法实践,认为需要牢牢把握好六组关系。
牢牢把握好案件质量、效率与效果之间的关系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要包含三层意思:质量优、效率高、效果佳。三者之间,质量是根本、效率是保障、效果是目标。只有牢牢把握住办案质量,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公平;只有切实提升办案效率,才能真正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办案效果既是质量、效率的综合反映,又是司法办案的最终体现,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要始终做到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要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好业务数据与案件质量之间的关系
最高检提出“一取消三不再”,不是不要数据,而是为了消解“数据冲动”,防止“数据美容”造成数据失真。“一取消三不再”后,业务数据回归宏观分析研判的原本功能,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参考,其地位更加重要、作用更加突出,对高质效办案的影响更加直接。要充分发挥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功能,对履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找准影响检察办案质效的“症结”,有针对性地补齐弱项、做优强项。基层检察院特别是办案规模体量小的基层检察院,要辩证看待某个时期本院的业务数据与上级检察院业务数据之间的关系,对一段时间某个数据“不正常”“畸高畸低”要保持定力,全面客观分析,避免引起误判,影响办案质效。
牢牢把握好个案高质效与整体高质效之间的关系
个案高质效是整体高质效的基础,没有个案的高质效就没有整体的高质效。司法实践中,多数案件就发生在群众身边,每一个案件都承载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再小的案件也关系民生、民心。从宏观上说,检察机关职责法定,既不能让渡也不能扩张,高质效办案有着严格的标准和规范;从微观上说,个案的高质效不能影响或牺牲整体的高质效。如办案力量的调配、司法资源的分配等,都要根据不同单位、不同时期、不同重点等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牢牢把握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之间的关系
最高检指出,要真正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把检察官的注意力和精力集中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来。“三个管理”是“一取消三不再”后全国检察机关抓案件质效的新平台和新抓手。业务管理重在司法理念引领、对下业务指导、上下一体履职和横向融合履职;案件管理重在权责对应、放管统一、管案与管人结合,完善并落实司法责任制;质量管理贯穿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全过程,重在提升“检察产品”的品质。检察管理的对象、内容和要求最终也要靠人来实现,要始终把人才建设作为提升办案质效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持之以恒抓、久久为功抓。
牢牢把握好聚焦主责主业与扛稳“一岗双责”之间的关系
监督者更应该接受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因此,聚焦主责主业就必须扛牢“一岗双责”。只有扛牢“一岗双责”,才能给主责主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无论聚焦主责主业还是扛牢“一岗双责”,都要抓住“关键少数”,从检察长开始、从党组专委开始、从部门条线负责人开始,带头担当、带头办案、带头遵规守纪,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
牢牢把握好夯实基础与争先创优之间的关系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案件必须一件件办、工作必须一项项抓,稳扎稳打、不能急功冒进。不注重基础的急功冒进,贪大求洋,即使看上去取得了一点成绩,或许还比较耀眼,但终究昙花一现,不可持久。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争先创优既是全面工作在某个侧面的生动反映,同时又对基础性工作有着极大的促进和推进作用。要树牢正确的政绩观,通过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抓实打牢基础,使各项争先创优厚积薄发、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