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翠平
第五集《破解尾矿治理难题》,真实反映了尾矿库治理之“难”。这些“生态毒瘤”中的重金属污染物随着雨水冲刷,严重威胁长江、珠江流域的水质安全与生态平衡。由于长期管理不善,尾矿库出现裂缝、渗漏,周边土壤和水体遭受严重污染,周边居民的健康也面临重大风险,农作物减产、牲畜患病等问题频发,生态系统遭到破坏。
对此,湖南省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展现出强大的行动力与担当精神。他们深入调查,精准查找问题根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保护等监管职责,开展尾矿库的修复与治理工作。在这一过程中,检察机关并非简单地把检察建议一发了之,而是与环保、应急部门、项目治理单位等协同作战。针对治污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不规范产生的二次污染、安全隐患、破坏林地、水土流失、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督促环保、应急、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积极履职,协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与助力下,污染治理项目科学、有序加快推进。
当地党委、政府对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一方面正视历史遗留问题,筹措治理资金,下大力气还历史欠账;另一方面牢固树立绿色发展观,督促矿业生产企业采用新型环保技术,对尾矿进行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再利用,不仅有效解决了污染问题,还实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探索出新路径。
从湖南的案例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通过法律监督,他们将生态环保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实际行动,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这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威严,更彰显了司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同时,这种多部门协作的模式也为其他地区解决类似生态问题提供了优秀范例,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凝聚起生态保护的强大合力。
在未来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独特价值功能,拓宽监督领域,对各类潜在的生态破坏行为提前预警、及时介入。持续推动跨区域、跨部门的协作机制建设,形成更为完善的生态保护网络。相信在检察机关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定能守护好绿水青山,让珠江流域乃至全国的生态环境更加美好,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