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从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小切口”入手,聚焦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与家庭、学校、教育部门及社会力量的沟通协作,推进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格局,擦亮“玉芳工作室”未检品牌。
在长乐区检察院“玉芳工作室”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晓彤(化名)多次遭受欺凌后没有向家长、老师及相关部门求助,而是选择沉默,甚至离家出走。在依法严惩犯罪行为人的同时,长乐区检察院向晓彤的监护人制发了督促监护令,为其家庭配备了由社工人员、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的家庭教育指导团队,根据晓彤家庭的特点量身定制家庭教育指导方案。最终,在多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后,晓彤的家庭关系得到有效修复,晓彤母亲说:“谢谢检察官,我女儿越来越爱笑了。”同时,“玉芳工作室”还督促教育部门开展防欺凌主题教育,邀请专业讲师在全区6所学校进行授课并录制视频巡回播放,向师生、家长传授切实有效的预防和应对欺凌措施,受众达16万余人。
小云(化名)是长乐区检察院所办一起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精神发育迟滞的小云遭受邻居侵害。在长乐区检察院的救助下,她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初中部学习,但因该学校尚未设立高中部,初中毕业的小云仅读了半年书就回到家中。奶奶为了避免小云再次遭受侵害,外出工作时只能把小云锁在家里。检察官在暑期家访中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向长乐区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长乐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推动在特殊教育学校设立高中部。2023年底,长乐区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部设立,与区职业中专学校联合办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特殊孩子掌握一技之长,自力更生,更好地融入社会。
为避免罪错未成年人误入歧途,长乐区检察院联合当地教育、民政等部门出台《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督促学校全面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目前,学校已劝返82名适龄学生回校就读,并在学生回校就读后,加强对他们的关心关爱,帮助其跟上学业进度。该院还督促市场监管、文旅等职能部门对特殊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违法销售烟酒和特殊药物等问题,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召开联席会议10余场,推动开展相关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执法活动50余场,有效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
(曾章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