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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胜诉后却一直拿不到赔偿
检察机关精准监督 执行积案峰回路转
管莹 刘淼 华莹

  “收到执行款后,我们在医院附近租了房子,女儿的身体状况也比较稳定,我们老两口放心多了。”日前,在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申诉人陆某的母亲握住检察官的手,高兴地介绍生活近况。

  2014年11月9日清晨,陆某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赶往宝应县某镇的菜市场,准备经营自己的水果摊位。在经过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时,陆某被史某驾驶的轿车撞倒,导致颅部和肝胆脾等部位受伤。经过治疗,陆某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住院。

  经交警部门认定,史某承担此次事故80%的责任。2014年12月15日,陆某的母亲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令史某及相关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27万余元。史某与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履行到位。因后续治疗仍需高额医疗费用,2015年5月至2022年12月,陆某及其母亲又先后4次向法院提起诉讼,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上限足额赔付陆某后,法院判决史某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累计239万余元(包含判决生效之日起五年的护理费),但史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2023年11月,法院在执行到7万余元后,因史某名下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遂裁定终结相关执行程序,同时依法对史某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2015年以来,面对案件胜诉却无法执行到钱款的僵局,陆某的母亲向多个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得到帮助。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不仅为陆某提供免费法律援助,还审批专项资金解决其住院费用,但是执行僵局并未从根本上被打破。

  今年1月22日,陆某的母亲来到江苏省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线索逐级被转交至宝应县检察院。检察官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后,决定启动执行监督程序,并调阅了相关民事判决和执行卷宗进行审查,全面梳理了这起执行积案的脉络和证据情况。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扬州市检察院与宝应县检察院组建工作专班,共同研究并确定案件调查方向和监督重点。检察官先后赴浙江、广东等地,对被执行人史某的工作、婚姻、房产等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调取史某及其亲属名下的网络支付账户,以及相关银行卡交易流水。

  检察官经调查发现,史某经常驾驶一辆高档轿车出入其前妻居住的高档住宅小区。该车辆登记在史某的姨母名下,但通过与汽车经销商核实,当时购车、办理贷款的均为史某本人,每月车贷由史某前妻的账户转账还款。史某与前妻于2015年离婚,但离婚后二人仍一同入住高档酒店、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据此,宝应县检察院经综合研判认为,被执行人史某具有一定还款能力,存在通过假离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方式拒绝承担赔偿义务的可能性,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于今年5月6日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5月1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史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立案,并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侦查阶段,检察官多次向史某及其亲属释法说理,阐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严重后果,促使史某将所欠执行款汇入法院执行账户。

  8月13日,在陆某病床前,史某真诚表达了自己的愧疚之情。在检察官和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了五年护理费到期之后,陆某所需护理费的具体金额以及支付方式。执行法官现场将剩余的232万元执行款汇入陆某账户,陆某也对史某表示了谅解,并希望对史某从轻处罚。目前,史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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