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河北省巨鹿县检察院以高质高效办好案为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刑事执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质效。
深化依法履职,做好法律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对象郭某多次未经批准违反请销假制度,被给予一次训诫、两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情况,经调查核实,该院依法提出撤销郭某缓刑的检察意见书。收到检察意见书后,县司法局依法向县法院提出收监执行建议。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裁定,撤销缓刑,将郭某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延伸监督触角,提升监督质效。该院聚焦调查核实权探索运行,深入拓展监督领域,做深做实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加强与法院沟通,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调阅近年来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案卷,建立工作台账,重点检查立案环节、执行环节。对于法院执行流程、系统移送中存在的问题,该院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源头治理,形成监督合力。法治建设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该院坚持全面履职,丰富监督手段,推进常态化监督;坚持把学习作为前置性基础工作,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抓手,实现科学合理有效地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定期开展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准确理解社区矫正工作,引导大家正确对待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刘绍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