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高质效办案。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河北省清河县检察院多措并举,通过成立专门评查委员会、建章立制等方式,扎实推进“每案必评”,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该院由检察长担任评查委员会主任,主管业务工作的副检察长担任副主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评查工作秉持“全员参与、随结随评、随机分配”原则,所有案件办结后,承办人在15日内将卷宗装订成卷,扫描电子卷宗上传到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评查案件严格执行评查规定,将所有办结案件纳入评查范围。每件案件评查结束后,由评查员写出评查报告,对评查的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用、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使用、卷宗装订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评查意见。此外,该院建立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对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通报、限期整改。
(穆新红 武家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