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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12月0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从信访控告书到感谢信的背后
蒋长顺 周雨琪 罗鹏

  重庆某企业因一桩民事案件被法院强制执行,176万元执行款虽已全额支付,但“公开被执行人”的信息却一直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未撤销。这让企业在后续贷款申请、招投标等环节屡屡受阻,信誉受损导致企业发展举步维艰。在向法院申请撤销未果后,该企业负责人张某心急如焚。

  7月18日,张某将一封信访控告书寄到了千里之外的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要求监督法院解决问题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检察官,我们企业早就还清了相关债务,但公开被执行人等信息一直未撤销,现在企业无法贷款、招投标也受阻,生意快做不下去了。”检察官张钦铭电话回访时,张某对企业未来发展充满了焦虑。

  “感谢你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我们一定会调查清楚依法妥善办理,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因两地相隔千里,为减轻企业负担,张钦铭通过电话、网络联系当事人调查案件事实。经调查,法院工作人员执行结案后在案件系统进行了撤销、屏蔽操作,但由于案件系统导入互联网络出现故障,导致公开的信息一直没有被屏蔽。

  7月29日,该院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网络故障,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建议发出后,检察官持续跟踪,并会同法院工作人员查找问题根源,积极申报修复案件系统。

  “问题解决了!”网络故障修复后,检察官第一时间答复张某,告知其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在办案中是否存在违法问题进行释法说理。误解消除后,张某当即表示息诉罢访。8月16日,张某向点军区检察院寄来了一封感谢信。

  ◎办案检察官说

  “这起信访案件起源于一份控告书,圆满于一封感谢信。变化的是信件的名称与内容,不变的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所做的努力。在办理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中,检察机关应当始终坚持有呼即应、无事不扰,在办案中尽可能地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对企业的影响。通过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对合理信访诉求不推诿、不回避,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实质性解决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对经调查不属实的事由耐心释法说理,消除误解,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控申检察官张钦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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