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助推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全文共10条,从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等3个方面明确实质化履职的核心要求,推动形成检校联动保护机制。
配齐建强法治副校长队伍。该院通过重塑团队结构,改变以往主要由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模式,坚持“全院一盘棋”理念,打破条线、部门限制,组建以院领导、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为主要成员的法治副校长团队,团队人数由2023年的7人增加至今年的17人。此外,该院加强履职能力培训,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对法治副校长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未成年人检察履职实务指导、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促进履职规范化和专业化。
丰富实质化履职具体内容。该院持续推动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工作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在主题上,涵盖预防校园欺凌、禁毒、预防性侵害、网络保护等多个主题,提高教学内容系统化;在形式上,注重运用“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模式,突出该院未检特色品牌“润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示范引导作用,并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沉浸式普法。法治副校长肩负发现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协助学校开展综合救助等职责,对于履职过程中发现的性侵学生、校领导招生受贿、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等线索,及时移送当地检察院未检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协助学校对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的学生开展包括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多元化综合救助工作。
建立履职激励评价机制。该院不断激励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人员主动担当作为,设立“优秀法治副校长”荣誉称号,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评选活动,增强其职业荣誉感。动态调整法治副校长团队,及时更换不能切实履职的人员,避免出现“挂名”情况,扎扎实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