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校园”——捐赠法治教育书籍、宣传资料
为加强学校法治宣传教育,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根据《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2号)要求,积极推动与各个职能部门联动合作,强化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机制,拓宽法治教育渠道,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创新工作机制 强化法治宣传
依托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报刊、电视等载体,光明区教育局大力开展各种普法活动,以“直播带‘法’——师生法治教育”为主题,开展普法教育直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线上线下培训及疑问解答。
截至目前,该局在“深圳光明教育”公众号已推出文章10篇,市级以上媒体报道1篇。面向社会开展法治教育直播2场,直播观看数达7.3万人次,点赞量46万,互动评论1.1万条,在线提交不记名评价问卷1212份。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大力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宪法晨读”“国旗下讲宪法”等活动,着力培育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
拓宽教育渠道 提升法治意识
创新性开发普法读物,物化普法成果。区教育局发放了2857套光明区“智慧锦囊”系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青少年儿童防治校园欺凌原创情景剧剧本,发放编印《智慧锦囊—光明区思政课程普法小手册》1450套。
出台《光明区中小学校秋季学期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推动学校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开展校园法治教育。建设德育工程,以“匠心·德育名片”为契机,着力打造“普法强师工程”,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研修培训等课程,普法范围覆盖全区中小学校。
利用社会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安排辖区学生到光明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今年,全区66所学校共计25520人次参与了体验式教育。
压实工作职责 助力法治教育
光明区教育局推动学校聘请法院、检察院、公安、交通等部门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四位一体”融合普法,健全辖区法治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做好法治教育。
出台《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对学校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的选聘、管理和履职评价,通过“深圳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采集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信息,实现法治副校长工作情况实时监测。
联合区检察院,加强院校联动,组建“普法进校园”讲师团,每学期不定期走进校园,加强院校联动。在学校开学季、防欺凌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多种活动,指导协助学校做好防欺凌、防性侵等专项治理和预防教育。同时,利用法治副校长专业知识,指导学校处理化解校园突发的矛盾纠纷。今年,开展各种普法进校园活动43场、宣传课68节,实现法治副校长入校法治教育全覆盖。
对学校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区教育局将持续探索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增强未成年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为未成年人成长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奠定良好基础。
(熊红斌 骆冰鑫 王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