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王小华 李萍萍)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某企业职工王女士拿到体检报告后,心里暖暖的。她告诉记者:“这是企业近年来第一次安排女职工体检,权益得到保障后,我们对企业的归属感更强,生产的积极性也更高了。”
宪法第48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2023年1月1日施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定期为女职工安排妇科疾病、乳腺疾病检查及妇女特殊需要的其他健康检查。这项权利保障得怎么样?2023年11月,洛江区检察院从区工会组织、区妇联通报的法律权益保护信息中获悉,辖区企业大多未全面落实女职工体检制度。
检察官进一步走访调查发现,有的企业仅对有职业病风险的相关岗位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体检覆盖面窄;有的企业不清楚要为女职工安排定期体检的相关法律规定。此外,负有监管职责的劳动监察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形。
“辖区卫生用品、纺织鞋服企业多,女职工也多,推动体检制度落实能有效发现潜在健康问题,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洛江区检察院检察官说。该院决定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监督,并于2023年12月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及时履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劳动保障法律规定。
收到检察建议后,劳动监察部门立即走访了12家用人单位,并通过用人单位微信群向421家企业开展集中宣传;与33家企业签订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诚信用工承诺书。
在落实检察建议的过程中,劳动监察部门向检察机关反映,因体检费用相对较高,部分企业在全面落实女职工体检制度方面存在一定压力。对此,今年3月,洛江区检察院组织劳动监察部门、妇联等单位召开圆桌会议,就如何执行女职工体检制度、规范体检项目、优化体检费用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明确制度落实路径。
经多方协调,在确保体检项目不打折扣的基础上,洛江区妇幼保健院针对性推出性价比较高的女职工体检方案,切实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截至今年11月,辖区企业已完成女职工体检1000余人,部分企业将结合生产情况有序安排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