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依托,探索构建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在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进一步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质化、规范化运行。
落实落细依法介入。该院规范依法介入案件程序,精准把握依法介入标准,坚持对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罪名、新类型、社会敏感案件依法介入引导侦查。
排查清理“挂案”。该院通过多种方式对不同类型的“挂案”分类施策,确立重点清查案件类型。针对发现的长期“挂案”问题,该院积极引导补充侦查,推动解决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对于公安机关侦查违法行为,该院通过口头纠正或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的方式,提高监督效率。同时,针对侦查活动中频繁出现的问题,该院进行归类总结,并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办案部门整改,不断提升侦查活动的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该院将不断完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张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