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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11月2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高质效推进刑事抗诉工作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四川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充分履职,高质效推进刑事抗诉工作。其中,1起抗诉案件入选最高检第四十五批指导性案例、全国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两起抗诉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

  一、统筹三组关系,充分调动抗诉工作主动性。统筹四川全域和重点区域均衡发展,搭建抗诉工作一体化平台,加强“点对点”指导,推动全省抗诉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统筹牵头部门和业务条线融合履职,联合开展抗点研讨、工作督导、案例培育。统筹人工筛查与数据赋能同向发力,省院利用大数据开展筛查,先后交办监督线索3批。

  二、压实三个责任,推动抗诉质量实现新突破。压实检察官精细审查责任,推行交叉审查,基层主力军作用凸显,监督及时性明显增强。压实市级院精准把关责任,细化抗前请示报告流程及时限要求,落实汇报、指导责任,“繁简分流”把好抗诉质量关。压实省市院示范引领责任,对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合力监督、接力抗诉,统一司法尺度。

  三、强化三个转变,推动抗诉效果实现新拓展。由浅表监督向深层次监督转变,“抗重与抗轻”“实体与程序”“事实证据与法律适用”齐头并进,层次更加多维。由抗诉监督向多元监督转变,对判决确有错误且有抗诉必要性的依法抗诉,对刑期计算错误等问题择优选用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由监督办案向促进治理转变,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工作大局,努力实现监督办案效果最大化。

  四、构建三项机制,推动“质”“量”双升行稳致远。建立高效的内部统筹机制,省院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31条措施。建立良性的横向沟通机制,加强与侦查机关、人民法院的联动配合、沟通会商,营造良性互动监督生态。建立有力的争取支持机制,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支持,及时报告重大抗诉案件办理及监督履职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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