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阮家骅)11月20日,浙江省检察院举行“检察蓝助企红”检察开放日暨“检察护企”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今年前10个月,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案件5028件,其中12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据悉,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浙江省检察机关围绕企业发展难点、痛点、堵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回应企业关切。今年初,聚焦趋利性执法司法顽疾,浙江省检察院部署专项监督,截至今年10月底,该省检察机关排查查封企业资产两年以上且未解封的1.7万余条数据线索,帮助123家企业解冻账户资金7000余万元。此外,该省检察机关检察侦查部门已立案侦查侵害企业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4件29人。
针对企业内部贪腐问题,浙江省检察机关实施“啄木鸟”、清廉民企法治护航等专项行动,对重大企业内部贪腐案件依法介入侦查,今年1月至10月共批准逮捕企业内部贪腐案件342件401人,提起公诉811件1112人。同时,开展追赃挽损“一案三查”,查明赃款赃物去向、全部关联人员以及是否善意取得,在检察环节帮助500余家企业追赃挽损4亿余元。
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空壳公司实施金融、涉税、走私等违法犯罪,破坏市场经营秩序,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开展“净化空壳公司”专项行动,搭建数字监督治理模型,已监督刑事立案235件372人,为企业挽回损失1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