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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检三年挂牌督办69件涉黑涉恶大要案
· 五年起诉电诈犯罪21万余人
· 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领域职务犯罪1000余人
· 起诉污染环境犯罪人数增长两成多
· 检察侦查工作稳步推进
· 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犯罪
· 五年来4万余人因危害食品安全被诉
· 依法从严惩治暴力伤害、强奸儿童等犯罪
· 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二审程序抗诉3.4万余件
· 探索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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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11月2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最高检三年挂牌督办69件涉黑涉恶大要案
史兆琨

  本报福州11月20日电(记者史兆琨)11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在福建福州召开。记者从会议了解到,自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新阶段以来,2021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9万余人,其中涉黑犯罪1.5万余人、涉恶犯罪3.4万余人;共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700余人。同时,最高检聚焦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办理,挂牌督办69件大要案,指导办理了“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

  在此之前的2018年至2020年,根据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国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据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介绍,专项斗争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4.9万人,提起公诉23万人。其中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5.4万人,打掉的涉黑涉恶组织是前10年总和的1.3倍。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直接立案侦查涉黑涉恶“保护伞”500余人,起诉2900余人,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记者了解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强化审查把关,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共改变涉黑涉恶定性2万余件,追加认定涉黑涉恶定性5700余件。

  2022年5月1日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施行,有利于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加强扫黑除恶工作规范化建设,最高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等10余个规范性文件,统一司法办案标准。此外,最高检还先后编发涉基层政权黑恶犯罪等7批典型案例,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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