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检察机关要正确把握高质效办案和高水平管理的关系,既要抓案件办理也要抓案件管理,既要向办案要质效也要向管理要质效。今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贵州调研时,观看了贵州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系统演示并给予充分肯定。
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检察大数据运用的前沿阵地,建设“智慧案管”具有独特优势。该评查系统是在贵州省检察院指导下,由贵阳市检察院与白云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主导研发试用,并经多次修改升级后在贵州省检察机关推广应用。该系统围绕“规则集成、动态监管、能用好用、系统治理”定位,以推进案件质量评查科学化、智能化为目标,探索开启了案件管理新模式。
成效一:保障评查规则的科学性和评查程序的公正性,实现评查结果客观公正。评查规则是评查系统的核心要素,该系统以精益求精保障评查规则科学。贵阳市检察机关立足近三年来人工评查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上级检察院部署要求,科学制定相应评查规则,将其部署到评查系统后组织人工验证,并全面收集人工验证发现的问题,进而对评查规则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规则制定——规则部署——人工验证——修改完善——重新部署”的工作模式,力求让评查规则最大程度满足办案实际和评查需要。同时,评查系统设置相应功能,自动抓取案件数据、自动开展案件评查、自动生成评查报告和问题清单、自动将评查结果反馈给具体承办人,实现评查全过程自动化,保障评查程序公正。
成效二:保障评查启动的及时性和评查形式的多样性,实现评查活动高效开展。评查系统自动判定案件是否实质性办结并及时开展评查,实现案件即结即评,解决人工评查进度慢、时间跨度大问题,同时在系统自动评查的基础上丰富评查形式,满足对不同案件的评查需求,并对特定案件进行人工评查,对于系统评查的重大瑕疵案件,以及捕后不诉、撤回起诉、判决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或捕后撤案等重点案件,承办人可对系统评查结果提出复议申请。办案质效突出的,承办人可在评查系统申报优质案件,评查系统自动提取并分配评查员进行复核,实现对上述案件的人工干预,从而提升评查结果的准确性。
成效三:保障评查功能的完整性和评查结果的实效性,满足不同主体应用需求。评查系统设置不同功能模块,满足评查组织部门与评查员、承办人、管理员、部门负责人、院领导决策的不同需求,成为集案件质量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分析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切实提升评查系统的应用效果。通过统计分析功能,院领导可查询本地区所有案件的评查结果,实时了解掌握不同时段各部门、承办人办案质量;承办人可查询所办案件存在的问题,自行开展整改。案件管理部门通过分析系统评查结果和在办监控情况,就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流程监控。
评查系统作为检察融合履职“一站式”服务平台,可供案件管理、业务部门、检务督察和政工等部门综合运用,有利于更好地统筹数据指标宏观管理和个案评查微观管理,以及案件质量评查与业绩考核奖惩等,实现“管案”和“管人”的有机统一。
(刘芳 帅一扬 高正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