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履职尽责,依法严厉惩治新形势下的文物犯罪行为。
深挖案件。该院主动向有立功意愿的犯罪嫌疑人释法明理,围绕团伙关系横向深挖同类犯罪线索,依法督促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成功打掉两个涉文物犯罪团伙,抓获并批准逮捕10名犯罪嫌疑人,实现全链条、全方位打击成效。
协同履职。该院依托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文物行政部门的职能优势,共同建立《关于移送涉文物违法犯罪线索工作办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向文物行政部门制发文物保护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文物行政部门做好“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协同协力共护文物安全。
借助外脑。该院采用公开听证方式,邀请文物保护专家共同评估文物行政部门整改效果,听证员用“不同的声音”为文物行政部门提出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的精准性和公信力。
做好“后半篇文章”。该院与文物行政部门到案发现场实地勘察,开展周边自然环境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文物安全,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文物保护法,扩大人民群众对文物保护的知晓率、参与率,切实降低文物犯罪发生频率。
(任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