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蓝田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提供法治保障。
以办案促治理,当好生态保护卫士。该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结合生态保护系列专项活动,持续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该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秦岭公路边坡安全隐患案件,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投资1000余万元进行彻底整治;办理的一起尾矿库整治案,督促完成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2.4万平方米,有效消除潜在危险,保护生态环境;办理的两起涉秦岭固体废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以诉促改展现监督刚性,有效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全面履职,守护了秦岭绿水青山。
以协作促配合,凝聚生态保护工作合力。该院联合相关部门会签《关于建立健全耕地占用税部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督促有关单位缴纳耕地占用税400余万元。同时,该院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解决秦岭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以宣传促共识,共筑生态保护群众基础。该院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秦岭宣传周等重要节点,走进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普法宣传。此外,该院通过视频、画报等多媒体形式扩大宣传面,形成倡导广大群众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陈双昭 郗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