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11月12日电(记者陈伦双 张博)11月12日,第三届渝川黔滇藏陕青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协作联席会在重庆召开,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七省(区、市)检察机关代表齐聚一堂,共商检察协作、共话长江保护。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刘尚进,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春,重庆市政协党组成员徐代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七省(区、市)检察院检察长及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长江上游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最高检和各省(区、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聚焦长江上游生态保护突出问题,积极发挥省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长江生态检察履职,推动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持续筑牢,协作成效日益显著。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生态共同体意识,在开展生态检察工作中持续深化流域统筹和区域协作,完善长江上游检察协作工作体系;要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联合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创新开展跨界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等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要完善区域协作联席会议机制,培育长江上游检察协作典型案例,打造有影响力的生态检察工作品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努力在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工作中取得更多成果、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