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版:地方视窗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甘肃兰州:尽心尽力,母亲河安澜有我
· 城关:精准画像,科学评估社会危险性
· 红古:城市在转型 法治保障及时跟上
· 兰州新区:多维度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 安宁:“1+2+3”,平安校园建设有特色
· 榆中:加强军地协作 做优做实检察公益诉讼
· 永登:小切口大服务 “益护玫乡”品牌亮出来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11月0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城关:精准画像,科学评估社会危险性
贾宝平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的试点单位,以现代化的羁押审查理念和方法,依法规范,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了兼具科学化、数字化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指标体系,推动提升检察官审查判断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能力水平。

  城关区检察院运用多元化、实质化的评估举措,在不断积累并分析数据标本的基础上,科学设置评估指标。

  一是注重推动“一个延伸”,将评估工作覆盖至侦查环节。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建立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在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证据和量刑证据的同时,将社会危险性证据一并调取,并随案移送审查。同时,在审查批捕时将辩护律师的意见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参考,有效推动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前移至侦查阶段,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二是突出“一个优势”,充分利用保证金提存制度化解矛盾。积极推行“检察+公证”工作模式,创建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由公证机构负责监管,检察官结合犯罪嫌疑人缴纳的赔偿保证金情况,在审查批准逮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时予以考量,既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达到矛盾化解、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

  三是创建“一个平台”,积极建立非羁押数字监管系统。针对在本地无固定住所、无稳定收入、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创建非羁押数字监管系统,对未羁押人员通过实时定位、线上打卡等方式,及时掌握其行踪和动态,确保按时参与诉讼,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四是引入“一类信息”,将犯罪嫌疑人的案外信息列入评估指标。犯罪嫌疑人的社会交往、活动轨迹、是否具有精神类疾病或者成瘾性问题等案外信息,是再次作案、犯罪的重要诱因,也是判断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重要参考。将犯罪嫌疑人的案外信息纳入评估指标,能够切实提高评判犯罪嫌疑人再犯可能性、社会危险性的准确性。

  今年上半年,该院不捕率同比增长8.38%,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9%,在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改变强制措施人数同比增长71%,在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完善羁押制度方面积累了实践样本,取得一定成效。

  (贾宝平)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