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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法修改与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完善
· 三载体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
· 多管齐下共治低龄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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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11月0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三载体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
王友艳 程夏怡

  近年来,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通过搭建信息筛查、联动协作、融合履职三大载体,加强与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以及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深入实施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

  一是搭建信息筛查载体,精准化锁定矫治教育对象。张家港市检察院会同该市公安局、大数据管理局等单位构建数字监督模型,通过采集全市未成年人治安违法、刑事犯罪信息和对应笔录材料,筛选出涉罪高风险未成年人信息,分析提取学校监管、家庭教育、就业等情况信息,精准评价行为危害性,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分类评估;牵头教育、公安等单位会商,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机制,明确公安机关、法院将在工作中发现的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基本情况、教育监护情况、违法犯罪情况、采取的矫治教育措施等信息每月向检察机关汇总,确保检察机关掌握罪错未成年人底数;对数字监督模型推送、协作单位提供的涉罪高风险未成年人信息进行整合汇总再分级分类,实行逐人评估,全面研判帮教条件、矫治可能,筛选需要重点关注未成年人,联合公安机关、社工组织开展个案跟踪,做到逐人掌握情况,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端口延伸至治安违法阶段。

  二是搭建联动协作载体,社会化共建帮教支持体系。张家港市检察院整合内部资源,将本院有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干警纳入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同时吸纳关心青少年成长教育的退休检察官共同参与帮教工作,有效增强帮教力量;克服办案人员紧张、帮教工作难以全面覆盖的现实困难,依托本地社会专业力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工组织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张家港市检察院通过招投标程序,与该市社会服务发展中心签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项目服务协议;通过社工与罪错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教,从法治教育、情绪疏导、认知干预、行为矫正、家庭赋能、社会融入等方面开展个案服务,目前接受帮教17人;建立“志愿服务”型工作体验观护基地,定期组织接受矫治帮教的未成年人进行志愿服务,引导其感受劳动价值。此外,针对罪错未成年人文化学习基础薄弱、无一技之长等情况,张家港市检察院在当地职业技术学校、培训学校建立“技能培训型观护基地”,签订观护帮教协议,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多门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机会,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三是搭建融合履职载体,系统化营造教育矫治氛围。张家港市检察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努力营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环境。第一,加大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及社会治理力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旅馆接纳未成年人入住、娱乐场所接待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文身、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彩票等问题,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磋商函,并开展专项活动,2023年以来共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32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第二,成立“爱立方”志愿宣讲团开展法治教育。张家港市检察院赴学校、社区开展法治宣讲、模拟法庭、法治主题辩论赛等活动,今年以来共覆盖人数8000余人,让包括院领导在内的16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点对点为挂钩学校提供法治服务;针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发生地的地域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法治进乡村”工作,在部分村社区设立“V未来·爱立方”工作室,把法治教育送到群众家门口。第三,牵手多部门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张家港市检察院与该市公安局、教育局会签文件,就罪错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协作联动,促进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和教育权利落实。

  (作者单位: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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