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5日电(记者戴佳)1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检察机关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2023年以来,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272件,起诉行政执法人员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1473人;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22.7万人。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通常被称为“两法衔接”,包括正向衔接和反向衔接。正向衔接指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反向衔接指司法机关向行政机关移送行政处罚线索,避免“不刑不罚”。在检察机关内部,正向衔接工作由普通犯罪刑事检察部门牵头负责,反向衔接工作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负责。
根据2023年7月最高检印发的《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承办刑事检察部门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日起3日内提出是否需要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意见,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后,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经检察长批准,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行政检察部门对行政主管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发现行政主管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