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杨泽 王鹏翔)“很高兴,终于拿到公租房的钥匙了。为你们点赞。”近日,山西省石楼县新入住王府佳苑公租房的租户辛阿姨高兴地对前来回访的石楼县检察院检察官说。
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是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安居问题的惠民工程和民心工程。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过程中,针对公租房问题发现难、监管难等顽疾,石楼县检察院检察干警认真开展走访调查,向该县城建、自然资源、公安交管等部门调取公租房承租人员信息、车辆登记信息、水电使用信息等各类数据4000余条,实地走访排查3个公租房小区150余户,应用公租房违规使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其进行要素筛查、对比碰撞、人工梳理,发现存在公租房转租、转借、闲置及承租人条件不符等线索32条。
针对发现的问题,石楼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干警及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对该情况进一步核查,发现公租房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或在租赁期内获得其他住房的有5户,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有6户,承租人承租公租房后将公租房闲置的有2户,公租房承租人名下拥有车辆的有19户。
今年6月,石楼县检察院向该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对违反规定申请、使用公租房的情况进行核查,并及时整改。
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积极核查、整改,并对公租房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违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10户,对违规申报、转租、出租的租户完成清退17户,正在协调退出4户,拟向法院起诉强制退出1户,同时追缴回全部被拖欠租金。目前,收回的房屋已重新分配给轮候对象,切实把公租房分配给真正有困难、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居民。
该院以此为契机,督促主管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公租房监管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不断强化公租房的日常监管及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切实保障公租房的规范使用,让公租房真正成为“公平房”,成为群众的“暖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