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紧盯品牌培育“领、选、培、效”四个关键环节,积极打造检察品牌,着力为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赋能增效。2022年以来,我院已培育检察品牌5个,其中“检察+民政深度合作推进未成年人全面保护机制”品牌获得“豫检品牌”提名奖、“信检品牌”第一名。
“领”字筑基,举好品牌培育的“指挥棒”。我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品牌创建工作小组,优选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品牌培育工作专班,全流程跟进负责,制定品牌创建工作方案,从特色挖掘、协作配合、创建保障等方面,积极构建品牌创建工作体系。同时,压实“一把手”统筹责任,强化分管院领导创建责任,明确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形成全院上下合力共建的工作格局。
“选”字为先,把准品牌培育的“方向盘”。为营造“选”的氛围,我院积极推进“一部一品”创建工作,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完成任务较好的部门和干警,在评优评先上优先考虑。为规范“选”的程序,我院建立集中申报、专班初评、重点审核、征求意见、党组研究等程序,规范审核、严格把关。为找准“选”的方向,我院围绕服务大局、前沿业务和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寻找培育方向,在首创性和引领性上求突破。2022年初,我院被最高检和民政部共同确定为全国5个未成年人保护深度合作试点单位之一,借此契机,我院紧抓机遇、乘势而上,确立“检察+民政”深度合作推进未成年人全面保护机制项目,并被河南省检察院立项。
“培”字发力,铺就品牌培育的“快车道”。我院实行专班式推进,对培育潜力大的项目配备专班,重点挖掘、提升,并在机制创建方面求新求实,提供制度保障,如“检察+民政”品牌建立互聘互派、信息共享、通报会商三项机制,探索出良好的政府保护与司法保护合作模式,不断丰富品牌内涵,增强品牌效果。“检察+民政”品牌从检察与民政的合作延伸至教育、妇联、残联等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着力构建全社会协同发力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效”字为要,挖掘品牌培育的“闪光点”。我院注重在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依法解决一批困境未成年人、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问题,办理的邹某司法保护案获评河南省检察机关综合保护典型案例。在示范推广上下功夫,最高检在基层检察机关与民政部门未成年人深度保护合作试点工作总结中多次肯定我院“检察+民政”品牌工作做法。在宣传推介上下功夫,我院深入挖掘品牌工作亮点,加强提炼总结和宣传推广,持续在传播检察好声音上深耕细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