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千阳县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开展渭河支流千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该院坚持综合履职,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不断加强“四大检察”业务融合,及时移送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线索,稳妥有序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综合运用刑事处罚、检察建议等,推动形成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1+1>2”的聚合效果,促进千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该院积极推动构建千河流域协同共治格局,与相关部门会签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建立“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千河流域千阳段和千湖湿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协作机制,联合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招募23名“益心为公”志愿者,拓宽监督视野,加大对破坏水生态环境资源行为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共同推进千河流域生态环境建设检察协作机制见行见效。
(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