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宽城矿产资源丰富,现有规模以上民营企业60余家。近年来,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的重要论述和在承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宽城民营经济为主导的实际情况,多措并举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以优质检察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2021年8月,我院结合县域经济实际制定出台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20条意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走进企业宣讲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制度,推动构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共同体。2021年以来,共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21件34人,通过办案追赃挽损1165万元。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针对个别企业在绿色矿山建设中存在的涉生态环境问题,向县绿色矿山建设办公室制发检察建议,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协作推进“全域绿色矿山”建设,促进全县矿业企业长远发展。
我院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检察长带队走访县重点企业,向企业主要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措施,收集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2023年5月,我院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意见,深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机制,在碾子峪镇设立“宽城板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检察保护基地,加强涉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协同保护。
我院还发挥党建把关定向作用,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与公司联合建立“党建引领 检企共建”机制,加强共建精准度,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在组建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举办“检察护企”开放日以及召开工商联、企业家代表座谈会的基础上,建立检企联络员制度和法律风险提示函机制。检企联络员由院领导、各业务部门骨干组成,是与企业实行“一对一”联络的人员。
检企联络员制度旨在通过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我院通过发挥“检企联络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效能,立(撤)案监督案件4件,发现翁某等3名非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案件线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该案提起公诉后,翁某等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法律风险提示函依托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以司法实践和企业日常经营为主线,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目前,我院建立微信联络群,在推送法律风险提示函的同时,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法理解释、疑问解答等工作,为企业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