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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乐东:法治赋能谱写乡村治理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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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10月2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海南乐东:法治赋能谱写乡村治理新篇章
吕秀燕

  

  

  

   今年5月23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党员以生态环境教育宣传栏为依托,向村干部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

  2023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检察院坚持求真务实、担当实干,聚焦“三农”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促进乡村振兴质效显著提升。

  加强机制建设,狠抓任务落实

  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统筹部署。乐东黎族自治县是海南省的农业大县,瓜果产量稳居全省前列。为此,该院紧扣县情实际,制定实施《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和保障“三农”工作方案》,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围绕主要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为服务和保障“三农”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内部协同,提升办案质效。该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畅通内部线索审查移送机制,确保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各环节同步发现并及时移送涉及“三农”领域的案件线索。今年以来,该院共移送立案、侦查活动监督案件线索45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2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线索104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

  深化外部协作,凝聚多方合力。该院加强与司法局、行政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联动机制。该院与县田长办、湖长办、林长办分别建立“田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创新建立“田管家+生态检察官”“林管家+生态检察官”协作机制,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该院与县司法局等5部门会签《关于加强新时代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挖掘农民工讨薪案件线索,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效衔接。

  聚焦重点领域,彰显检察担当

  防范化解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风险,守好耕地红线。该院严厉打击部分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非法取土伐木以及侵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共立案办理涉土地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份,督促修复耕地247.81亩,切实守住国家“粮袋子”。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守护粮食安全。针对发现的涉高标准农田案件线索,该院通过“无人机航拍+实地调查”的方式对高标准农田开展全方位巡查,核实案件事实,固定证据。经调查核实,该院以公益诉讼案件立案6件,依法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淤泥、杂草及废弃物208吨,助推高标准农田的高效使用。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专项监督,推动美丽乡村建设。2023年以来,针对辖区部分村庄存在违法占地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和生产生活垃圾问题,该院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

  强化惠农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推动乡村产业发展。针对乡镇政府在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该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乡镇政府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让惠农资金切实用在乡村振兴发展工作中。

  聚焦“农村稳”,当好平安乡村建设“主力军”

  该院严厉打击涉农犯罪,保障农村治安环境稳定;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偷等犯罪,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等涉网犯罪向农村地区转移和蔓延态势;扎实开展打击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刑事犯罪。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各类涉农刑事案件52件77人,批捕7件7人,提起公诉26件47人。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农村社会矛盾有效化解。2023年以来,该院全力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共受理67件信访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多个部门参与联动协调,对涉农轻微刑事案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促成和解12件;积极发挥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优势,有效避免村民因赔偿数额分歧造成矛盾激化。

  聚焦“检护民生”,织密农民权益“保护网”

  全力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该院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立足民事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根治欠薪行动,办理涉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35件,帮助17名农民工追讨薪资约32万元,有力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用心守护农村儿童健康成长。该院依法从严打击侵害农村儿童犯罪,批准逮捕侵害农村儿童犯罪13人,起诉16人;强化监护监督,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0余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50余份;全面做实法治教育工作,组织24名干警担任农村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0余次,组织1000余名农村儿童参与法治实践活动。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院依法惩治危害农资安全犯罪,筑牢农资安全防线,今年以来共办理相关刑事案件6件,批准逮捕4人,审查起诉8人。该院强化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检察监督,开展涉高剧毒农药、超标化肥使用安全领域专项监督工作,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查处28家农资店,推动建立24家农产品安全“快检室”,切实服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创新办案模式,提升监督效果

  推行“行政机关+社会力量+数字检察”模式,拓宽案件线索来源。该院注重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借力借智,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的力量和特邀检察官助理的知识背景、专业结构等辅助办案,提升办案质效。今年以来,该院共发现涉“三农”和乡村振兴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余件;运用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通过与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调取数据比对,筛查案件线索7件。

  落实“人大监督+检察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质效。该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情况。针对重点领域问题治理,该院联合县人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专项监督行动,邀请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现场检查监督、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以及公开听证等,切实提升监督效果。

  打造“检察建议+调研报告+以案释法”社会治理矩阵,护航乡村振兴。该院探索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以案释法”三结合工作模式,推动社会治理。针对在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的行政机关监管漏洞,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有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守住食品安全防线。此外,该院聚焦耕地保护、农产品安全等涉及“三农”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得到县委县人大的高度评价,推动耕地和农产品安全的长效保护。该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组织干警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以案释法,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

  (吕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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