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版:地方视窗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广东汕头:以检之力高质效护航民生民利
· 为企业发展插上“法治的翅膀”
· 影像故事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10月1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为企业发展插上“法治的翅膀”

  

  

  

   4月26日,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两级检察院干警与志愿者走进工业园,主动问需于企,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在“中国玩具之都”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检察机关与工业园区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在广东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区县濠江区,检察机关聚焦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达濠鱼丸”,将常态化联系机制引入濠江区鱼丸与餐饮协会,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在“汕头水果之乡”潮阳区,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金玉三捻橄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宣讲会,从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方面讲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自最高检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各项“接地气”的检察服务结合产业特色在汕头迅速铺开。汕头经济特区是我国首批四大经济特区之一。为推动“检察护企”工作走深走实,汕头市检察院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统一领导、统一调度。汕头六区一县检察院相继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汕头市检察院检察长彭章波与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近日对7个基层检察院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和督导。

  依法严惩涉企违法犯罪

  汕头市检察机关依法打击针对企业实施的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自“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9件195人,起诉168件290人。与此同时,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依法打击严重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非法放贷、“套路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催收债务等涉黑涉恶行为。

  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也是汕头市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的重点。在金平区,某食品公司业务员胡某、陈某利用职务之便,以虚构客户购买生日卡、收取货款不上交、私自降低生日卡结算价等方式,分别侵占公司货款约52万元、30万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过释法说理后,陈某的家属代其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办案检察官表示,该院组织该食品公司、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召开座谈会,详细介绍案情,并结合现有证据材料指出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提出改进企业管理的意见建议,得到企业的赞许。

  无独有偶。在潮南区,某织造公司业务员戚某将收取的73万余元货款用于个人消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查期间,经潮南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教育,戚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并与被害单位达成分期赔付协议。“综合以上情节,我们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依法提起公诉。”办案检察官说道。

  汕头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企业财务、采购、销售、技术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案件,并积极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依法帮助企业挽回损失。

  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澄海区被誉为“中国玩具之都”,包揽了全球玩具33%的产能,每天有600余万件玩具从这里销往全国或走向世界。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发展,成为澄海区检察院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商标作为企业产品、服务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载体,体现了一个企业的品牌形象,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沈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某飞公司许可,擅自生产假冒某飞公司“心形”图形注册商标、“螺丝符号”图形注册商标和“战斗王”文字注册商标的玩具,并以远低于真品的价格进行销售,至被公安机关查获时,非法经营总额为21万余元。

  “沈某明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仍违法生产、销售牟利,严重损害被侵权企业的品牌形象,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办案检察官介绍,经澄海区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后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不仅需要依法严厉打击犯罪,还需要在办案中引导化解矛盾纠纷。

  杨某未经著作权人某玩具厂许可,擅自生产侵犯某玩具厂享有著作权的四款玩具产品,被澄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当场查获,涉案产品价值18万余元。经鉴定,杨某生产的四款玩具与某玩具厂生产的四款玩具构成复制关系。随后,澄海区文广旅体局将该案移送至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并通报澄海区检察院。该院针对案件线索存在的疑难点及法律适用问题,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2023年8月1日,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以杨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1月13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办案中,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相结合,利用审前主导作用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积极促进侵权人与权利人和解,在挽回企业经济损失的同时,促使双方从“矛盾纠纷”向“定分止争”转变,通过化解双方矛盾促进行业诚信经营新风尚形成。

  今年3月29日,澄海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该案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引导公安机关规范侦查取证,澄海区检察院制定了《澄海区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取证指引》,从权属证明、鉴定标准、违法所得认定等方面,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审查作出明确指引,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量和司法保护效能,促进检警双向共赢。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检察机关通过强化证据审查、充分调查核实等,准确定性制假侵权事实,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积极营造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汕头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据统计,今年以来,汕头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审查起诉案件54件71人,提起公诉47件66人。

  完善“检察护企”工作机制

  在加强办案的同时,汕头市检察机关还注重完善“检察护企”各项工作机制。潮南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共签《潮南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条件、流程,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人性化监督,依法规范和畅通其外出生产经营途径。

  近期,汕头市检察院在办理一宗进出口企业违规换汇案件时发现,该案在犯罪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均存在困难。为进一步完善调查取证流程,该院与汕头市公安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头市分局建立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共同提高办案质效。

  “线索是监督办案的基础,缺乏线索是制约当前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的主要因素。”汕头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汕头市检察机关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重点挖掘并利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富矿”,加强内部一体化履职并健全重点涉企线索移送衔接机制,尝试运用“多渠道关键词筛选—基本案情审查—详细案情核实”三步筛选法发现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线索。

  与此同时,该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桥头堡”作用,通过信息互通、协同发力,加强涉企“挂案”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线索排查。

  “针对刑事检察办案护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等工作,我们将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努力寻求监督办案的更大突破。”汕头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刑事检察部门将着重加强“一案双查”工作,认真审查有无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情况并依法监督;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依职权主动监督,及时纠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

  “‘检察护企’重点在护、要点在实。”汕头市检察院检察长彭章波表示,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汕头市检察院将持续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回应企业最迫切的法治诉求,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并通过主动发布案例、邀请媒体报道、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加强宣传,最大限度凝聚法治共识,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