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记事起,家庭条件就不错。可在我13岁那年,父母离异了,我的幸福生活中止了。
父亲带走了家里所有的钱,为了养活这个家,母亲只好到外地打工,把我留在家里,由年迈的爷爷照顾。虽然我千万个不愿意,但也无可奈何。爷爷收入有限,我吃的、穿的都比别人差,同学们嘲笑我像个乞丐。很多时候,我都哭着抱怨上天对我不公平,下决心要有很多很多钱,到时候看谁还看不起我!
15岁那年,母亲回来了,并叫我和她一起生活。母亲又重新组建了家庭,继父是个老实人,虽然赚的钱不多,但都交给母亲,母亲也尽可能满足我的吃穿用度。原本我应该知足了,但一和其他同学比起来,我就越想越气,最后不顾母亲和继父劝阻辍学了。
离开了校园,我很快结识了一些比我年龄大的社会朋友。看着他们大手大脚花钱,我十分羡慕。很快,我就跟着他们参与了一次盗窃,分得200元钱。我立即买了一些一直想买的东西,那种满足感让我坚信“有钱能使鬼推磨”。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3年12月15日,我被抓了。在“里面”那几天,我度过了16岁生日。母亲和继父不时给我送钱送物,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我想要的不是钱,是自由!
还好我有重新来过的机会。2023年12月22日,我见到了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莘晓静,她详细了解了我的情况,告诉我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母亲也鼓励我“错了不可怕,只要知错、认错、改错就行”。检察官的教育、妈妈的原谅,为我注入了改过自新的动力。
今年2月12日,经过综合考虑,栾川县检察院对我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检察官为我制定了详细的帮教计划。经过帮教,我感觉自己被洗礼了一般,“三观”都变了。我想继续上学,好好学习,将来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
今年8月13日,栾川县检察院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告诉我犯罪档案已封存,让我放下包袱,轻松面对新的人生。在检察官的帮助下,我重新回到了校园。
经历了这么多,我也明白了母亲常说的那句话:平平淡淡才是福。我想告诉同龄人,也许生活中有些事情让你觉得老天对你不公平,但一定不要自暴自弃。迷失的人快清醒过来吧!不要失去了自由才知道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