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博 通讯员陈艳琳 邓杰)“现在引水渠恢复供水,村里的500余亩‘马喇湖贡米’稻田再也不用担心缺水了!”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下称“重庆市检四分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吴军与同事刚走进该市黔江区马喇镇,村民王奶奶便迫不及待地与他们分享喜悦。
“马喇湖贡米”生长于马喇镇,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连续好多天没有下雨了,往年干旱时还可以用马喇河里的河水浇地,现在村里修建了鲟鱼养殖基地,将本就不多的河水引入了养殖基地!”今年初夏,天气干燥、降雨稀少,重庆市检四分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称原本水流潺潺的马喇河因某企业截流出现河水断流的情况。
接到线索后,吴军与同事立即前往马喇镇开展调查,了解到某企业修筑的拦河坝和引水渠将绝大部分河水引入鲟鱼养殖基地,造成河流生态流量急剧减少,水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此外,通往马喇镇500余亩“马喇湖贡米”稻田的引水渠也出现干涸。
6月27日,重庆市检四分院对该线索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某企业在取水工程未经水利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违法修筑引水工程用于鲟鱼养殖。
根据调查情况,重庆市检四分院多次会同黔江区水利局磋商,寻求修复受损水生态环境的具体可行方案。7月10日,重庆市检四分院向该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修复受损水生态环境,针对企业生产和农田灌溉用水难题,督促该企业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并安装取水计量在线监测设施,并在年取水量限定范围内合理取水,同时引入循环水养殖技术以减少对新鲜水资源的依赖,进一步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
黔江区水利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开展整改,督促该企业在原拦河坝横断面增加了一处自然流水过水缺口,确保河道内保持自然流水状态。同时,该局还部署开展水产养殖企业违规取水专项整治行动,督促7家问题企业完成取水许可证申领和取水计量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有效遏制了违规取水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