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检察院,我还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拿到我买的房子!”近日,在强制腾退现场,当事人陆某在取得腾退房屋钥匙后激动地向陕西省岚皋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3年12月6日,岚皋县检察院收到了陆某寄来的一封信,信中反映,2020年,陆某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合法取得了位于岚皋县城关镇茅坪村村民苏某甲名下的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林地使用权。然而,苏某甲的堂弟苏某乙声称上述财产曾被苏某甲生前赠予给他,并据此提出执行异议。在苏某乙的异议被法院依法驳回后,苏某乙仍然拒绝腾退房屋,导致陆某一直无法接收该房产。面对此困境,陆某遂向岚皋县检察院提交了监督申请。
该院收到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通过查阅卷宗档案、询问相关当事人,查明法院执行过程中的难点所在,随后多次联合执行法官到苏某乙住所进行释法说理工作,尽管如此,苏某乙仍坚持不愿腾退房屋。在劝说无果后,岚皋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法院依法采取得力措施予以执行,有力保障了陆某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岚皋县检察院将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响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诉求,灵活运用检察建议、抗诉、支持起诉及检察和解等多元化手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用司法的力度传递对民生权益保障的“温度”。
(李恒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