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潼关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中心大局,坚持司法为民,依法履职,以“三深化三推动”促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治化水平提升,进一步健全和加强了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法律监督,为完善基层自治体系、提升基层自治能力,以法治化建设推动做好基层治理“大文章”提供法治担当。
深化服务,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线上线下畅通信访渠道。该院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开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开通网上视频接访新渠道,信访人手机联网即可表达诉求、制作谈话笔录等。全面规范信访事项受理。该院在信访大厅醒目位置摆放信访法治化“路线图”、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等资料。做好信访受理登记,根据制式文书严格规范登记要素标准,形成完善的信访事项受理台账。推动信访事项依法办理。该院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信访案件,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压紧压实首接首办责任。注重在信访案件办理的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在办理一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案件时,为回应受损群众合法诉求,承办检察官主动与控申检察部门共同开展释法说理,为群众解答法律疑惑。
深化法律监督,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助力“控辍保学”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针对在走访中发现的失学未成年人,该院通过检、家、校、乡多方联合,把对孩子的心理教育和对家长的家庭教育结合起来,为孩子疏导心理阴霾,最终使孩子打开心结重回校园。加强司法救助,传递法律检察温情。该院加大对困难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救助力度,联合县妇联对2名未成年人被救助人进行心理辅导,2名被救助人被所在社区纳入年度走访对象,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同时,该院积极发挥“检察+妇联+社区”模式,让司法救助发挥出解急救困效能。坚持领导包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该院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做到“应包尽包”。检察长接访制度常态化运行,充分发挥院领导带头化解矛盾纠纷的“头雁效应”。
深化检察建议办理,推动诉源治理。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该院与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政法委、县平安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深化检察建议办理 提升基层自治能力 以法治化建设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工作方案》。依法办理检察建议。针对办案和走访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依法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切实巩固检察建议办理成效。扎实做好检察建议跟踪督促落实,定期回访,做好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对推进诉源治理、解决基层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群众自治能力以及法治化建设起到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张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