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版:明镜周刊·一线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有人盯上电商推广费
· 面对面讲解
· 提出申请九天后,案子撤了
· 查办案件同时督促规范行业治理
· 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
· 升级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审查指引
· 搭建刑事和解平台提升办案质效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9月0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湖北丹江口:
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
蒋长顺 温珉玥

  本报讯(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温珉玥)“现场旁听比任何文字或者图片的展示都要震撼和生动,拿到驾照后,我一定遵守交通法规。”日前,湖北省丹江口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和市公安局车管所把庭审搬进“驾考中心”,开展集中庭审活动,参加旁听庭审的“准驾驶员”小李感慨道。

  此次庭审活动,集中公开开庭审理了3起危险驾驶案件。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并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3名被告人均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庭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态度等,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拘役两个月十五日至三个月,各并处罚金4000元。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结合违规驾驶的危害性开展了法治教育,警示驾校学员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给“准司机”进行了一场入脑入心的警示教育。

  “此次庭审用‘案中人’警醒了‘身边人’,作为一名驾校教练,我在今后的教学中会时常告诫学员们要自觉养成安全驾驶、平安驾驶、文明驾驶的习惯,切莫因一时侥幸而后悔终身。”法治教育结束后,驾校教练王某说道。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被告人席和旁听席仅一栏之隔,却是天壤之别,违法和守法只一念之差,却是两种人生。该院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既是教育也是镜鉴,让“准司机”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危险驾驶带来的惨痛教训,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宣传效果。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组织全市驾校教练、驾考学员10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