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检察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老旧小区居民用上“放心气”
· 配电房的“安全卫士”不容有失
· 建立人大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
· 邀请专家座谈服务创新发展
· 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
· 举办检察官与律师同堂培训
· 向中小学校长宣讲强制报告制度
· 永葆雪域高原美丽底色
· 护企安商,“百年口岸”蓄势腾飞
· 图片新闻
· 图片新闻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8月1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陕西宝鸡:
建立人大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
郝雪 王维新

  本报讯(记者郝雪 通讯员王维新)近日,陕西省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下称《工作办法》),进一步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强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合力。

  《工作办法》提出,市检察院从代表建议中发掘适合检察监督的线索,对涉及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关系全市发展大局、市域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代表建议,经充分研判后,符合转化条件的转化为检察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从市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中,或者根据市检察院的建议,选择适合以人大监督方式推进工作的检察建议,依法开展监督。

  依据《工作办法》,市检察院在开展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建议工作时,可以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调查取证、公开听证、宣告送达、效果评估等环节;在办理重大检察建议时,应当邀请提出建议的市人大代表参加。市检察院应当定期对已制发的检察建议进行跟踪督促,对被建议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回复或者经催办后仍拒不回复、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且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一定社会影响的检察建议,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依法监督的建议。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