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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7月1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湖北浠水:大数据赋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筑牢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
戴小巍 杨锦煜 徐威

  

  

  

   7月15日,湖北省浠水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局对浠水县第七实验小学某校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

  本报讯(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杨锦煜 徐威)“消防安全无小事,感谢检察机关在校园消防安全方面所作的努力。”日前,湖北省浠水县检察院在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对辖区第七实验小学某校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时,一位学生家长说。

  近年来,网络销售灭火器的低价策略,导致伪劣灭火器频现。浠水县检察院依托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的网络销售伪劣消防灭火器危害公共安全监督模型,针对网络销售灭火器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该模型通过收集网络平台上销售灭火器的商家和销售灭火器数据、灭火器市场价格数据、涉及销售不合格灭火器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数据、质量检测机构对灭火器的检验数据、商家寄递灭火器商品的数据等,构建“大数据池”,从中获取办案线索,并向相关单位推送线索。

  今年3月,浠水县检察院就收到网络销售伪劣消防灭火器危害公共安全风险监督模型推送的一条案件线索。检察官通过邀请具有消防专业知识的消防工作人员参与调查取证、实地走访、询问学校负责人等方式查明:第七实验小学某校区于2023年先后13次在某购物平台购买校园消防灭火器,且部分灭火器存在气压过低、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等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问题。该小学学生食堂还存在220V电线未使用阻燃管、教学楼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装不规范、教学楼安装可能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等消防安全隐患,威胁师生生命安全。今年4月,该院依法对此线索进行公益诉讼立案。

  考虑到该案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该院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公开听证会,以进一步厘清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会上,检察官详细列明了各行政机关负有监管职责的法律依据,各行政机关分别发表意见。听证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议,一致认为四家行政机关负有监管职责,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

  在此基础上,该院与相关部门召开磋商会议,共商整改建议。最终,各家单位达成一致意见,第一时间向涉案学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学校领导进行约谈,促其限期整改完毕。

  此外,浠水县检察院以办理此案为契机,推动相关行政机关组织属地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开展“现场说法”活动,由该县消防救援大队宣传灭火器设置配备及操作使用等消防安全知识;推动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消防产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索证索票履行不到位、消防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等问题责令经营者现场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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