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新时代检察英模榜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个人简介
· 韦斌:烈士姓名不容“一字之差”
· 周继凤:60条补充侦查提纲网住“零口供”毒贩
· 李明:找到保障外卖食品安全的金点子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7月1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李明:找到保障外卖食品安全的金点子
韩兵 刘晓莉

  

  

  

   李明(右二)与同事和全国人大代表刘蕾(左二)共同研究赫哲族非遗保护工作。

  “因为工作忙,我经常订外卖,在网上看到有送餐员故意往餐食中吐口水,不知道自己收到的外卖干不干净?”

  “我儿子上高中,经常和同学一起订外卖,作为家长整天担心孩子的入口安全。”

  “建议检察机关从公益诉讼角度,加大监督力度,保护百姓的食品安全。”

  …………

  这是2022年,黑龙江省同江市检察院在与人大代表座谈时,代表们对外卖送餐安全提出的担忧和建议。网络订餐方便快捷,但配送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却让消费者忧心,也成了代表们关注的热点。

  “食品安全一直是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重点领域,请大家放心,我们马上进行调查,看看如何才能推动外卖食品全流程安全可控。”时任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的李明,向代表们郑重承诺。

  于是,以保障外卖食品配送安全为目标的“外卖食品包装”专项监督在同江市检察院迅速展开,李明安排办案组成员在几家第三方平台上随机订购餐食。

  “主任,这份炸鸡的外包装没密封,很容易就能接触到鸡块。”

  “我订了一份汤和饼,盛汤的餐盒比较严实,但饼的外包装纸袋没有封口。”

  “我订的这份拌饭,餐盒盖子也容易被打开。”

  一条条信息反馈回来,确如代表们担心的那样,外卖食品外包装多数未密封,只是简单地套了一个塑料袋,就被送到了消费者手上。

  外卖食品包装比较简单,很难保证送餐途中不被打开,也无法辨识途中是否被打开过,一旦发生食品消费纠纷,商家和送餐员极易相互推诿或有口难辩。李明带领办案组在实地走访外卖商家、送餐骑手、当地网络餐饮平台经营者时,受访者普遍反映希望能有好办法保证送餐安全。

  回到办公室,李明一头扎进了书籍和资料堆里,埋头研究起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查询和了解,李明发现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与此同时,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也有相关规定,餐饮配送应当通过加贴封签或者其他方式,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

  但通过李明和办案组成员的深入调查分析,上述规定在具体的实行过程中并没有落地生根,网络餐饮配送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问题刻不容缓,针对这种情况,李明牵头拟定的督促监督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餐饮商家主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检察建议书很快送达给职能部门。

  “我们在监管中也发现了这些问题,但商家出于经营成本的顾虑,配合整改的意愿度不高。”职能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接到检察建议书后一脸为难,主动反馈意见。

  “咱们共同探讨一下,从哪些方面能尽快解决食品安全相关问题,防止消费者利益受损?”李明没有知难而退,而是与职能部门共同研究起解决之道。

  如何用最小的成本保障外卖餐食配送的食品安全?在办案组建议下,职能部门最后锁定“一次性封签”。这种小封签成本低使用方便,经营者将食品打包后加贴在外包装上,在配送过程中如果被人为拆启或意外损坏,无法恢复原状,能有效防止送餐员直接接触食品,降低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二次污染的风险。

  于是,在充分做好前期准备的基础上,职能部门和外卖平台共同监督,外卖商家在出餐交予配送员前必须规范加贴“一次性餐食封签”,确保“一餐一签”,全面营造经营者、送餐员、消费者三方都满意的消费环境。

  一个小小的外卖食品“封签”,激活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守住了百姓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外卖食品包装”专项监督因效果凸显,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消费者的点赞:“咱们的外卖有了封签,点得放心,吃得安心,不再担心配送不安全了!”

  围绕百姓切身利益,李明还办理了水源地保护、二次供水、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系列公益诉讼监督案件。“总有人要为了公共利益勇往直前,只要我把工作做得扎实,我相信,无论是家乡的蓝天碧水,还是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都会越来越好。”李明如是说。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