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版:公益周刊·经纬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耕地被砖厂占用,负责人无力恢复?
· 异地种草修筑“水下森林”
· “植物大熊猫”东方水韭生境变了
· 涉军优抚标志设置到位了吗
· “堵心垃圾山”被移除
· 明长城烽火台启动保护
· 污水处理见成效
· 【公告】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7月0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明长城烽火台启动保护
王玲 国真依

  近日,辽宁省新民市检察院在辖区梁山镇二台子烽火台举行立碑揭幕仪式。随着幕布揭开,这座距今600余年的明长城烽火台正式被保护起来。

  明长城是我国古代耗费众多人力的一项防御工程,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和建筑艺术价值。明长城新民段全长60多公里,其中有3座烽火台。今年3月,新民市检察院针对明长城烽火台仅被列为一般文物且缺乏保护,普遍存在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的问题,依法开展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检察官重点走访了新民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基层政府,全面了解辖区明长城文物底数,后对梁山镇二台子烽火台遗址保护不力问题立案调查。

  该烽火台是明代为了防御游牧民族及海盗的侵扰,在修筑辽东边墙的同时修筑的,是重要的军事报警设施。通过实地走访、无人机航拍取证、调取文物档案,检察官发现,该烽火台不仅未设置保护标志和界碑,而且长期被非法取土,部分墙体已然崩塌,再加上自然损毁,整体规模缩小,受损严重。

  该院针对此案召开听证会,邀请该市代表委员、基层政府代表、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代表参加。根据听证意见,该院向该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烽火台安全。随后,该院持续跟进监督,并根据财政资金状况,在与该局多方探讨后,积极联络市政协与市工商联,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明长城烽火台保护。

  经讨论,大家共同制定了保护方案。在检察机关推动下,爱心企业出资捐建,周边群众主动退出开荒地并义务参与保护设施的建设,共同助力长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5月5日,梁山镇前二台子烽火台整改工作完成。5月13日,新民市政府组织召开“文物保护工作暨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研讨会”。目前,新民市检察院正在持续监督,推动另两处明长城烽火台遗址启动保护,并在明长城沿线3个街镇均设立了长城保护工作站,聘请了3名长城保护员加强烽火台的巡查和保护。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