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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6月2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享受骑行快乐不能无视安全规范
——专家解析自行车“骑行热”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
张雪莹 王心禾

  

  

  

   新华社发 吴勇兵摄

  专家声音

  ○根据道交法及其实施条例,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都是被禁止的。

  ○现实生活中,由于部分自行车的平均行驶速度已经超过了电动自行车,对其有作出限速的需要。

  ○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不能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于人于己都可能造成非常大的财产损失。

  ○在既有的法律规定下,骑行者要做到遵规守纪,对于违法骑行,执法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予以人性化执法。具体的处罚方式需以达到预防当事人及其他人员再犯这一目的为重要标准。

  ○将社群作为一个连接点,引导鼓励协会、俱乐部等去做一些教育宣传工作,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同时,传递科学、安全的骑行理念。

  风潮越吹越火的“骑行热”,表明骑行已经由一种出行方式,逐渐转变为一种集休闲、时尚、健身等多种特性于一体的全民体育运动项目。然而,随着“山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共享单车”等各式自行车竞相涌上街头,一些问题和挑战也开始出现。

  “长安街夜骑氛围很好,但是不少骑友会抢在最外侧机动车道狂飙,给骑行带来负面形象。”“一长溜自行车抢过,导致右转汽车压车一长队。”“脱把骑行,并排堵道,随意并线,无视交规和基本的骑车礼仪。”……近日,记者以“骑行”为关键词在网络平台检索,发现不少内容及评论在吐槽不文明骑行。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骑行速度超过机动车限速

  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一街道路口,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当谈及骑行车辆从身边呼啸而过的感受时,他们告诉记者,“会有点紧张,有的感觉挺疯狂、刺激”“他们有的速度很快,带着孩子过马路时,都得赶紧躲避一下,怕他们刹不住车”。“速度快”是记者听到最多的一个槽点。

  6月13日《广州日报》报道了二沙岛“暴骑团”的一组数据。6月上旬,某骑行软件上名为“二沙岛绕圈”的路段排行榜里前15名的骑行者,其平均速度均超30km/h,最高速度高达47.5km/h。而同一路线的机动车限速则为30km/h至40km/h。

  多名骑行爱好者告诉记者,日常骑行时,其所在俱乐部或所在车队成员的平均速度能超过20km/h,个别下坡路段速度攀升更高。一名长期在山东青岛骑行的某俱乐部负责人对记者说:“由于地形地势问题,我们骑行路线经过的坡路较多,长路下坡时速度可能突破60km/h。”该负责人时常组织团队骑行,他告诉记者,“沿海骑行”是他们的线路特点,这些路段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他们组织骑行“环崂线”时,都需要早早出发,“为的就是躲避收费站管理人员的劝阻”。

  同样热衷于骑行运动的罗先生,也向记者坦言:“现在确实有一些骑行不文明现象,甚至有的为了‘切磋’技艺,‘飙车’不考虑场地,不管交通规则和人身安全,只为追求刺激。真正的骑行爱好者和各骑行俱乐部都是反对这样做的,这些不文明现象给骑行圈带来了太多负面评价。”

  缺乏明确的车速上限

  罗先生向记者展示了所在车队的《入队告知书》,上面明确标注“骑行活动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对此,记者在其他车队和俱乐部的对外资料中也发现,为了团骑安全,骑行俱乐部和车队往往会要求参与骑行的成员正确佩戴装备,遵守交通法规,严禁多车并道骑行、脱把骑行,还会手把手指导一些团骑基本手势,如“路面颠簸”“停止前进”等,但很少对速度作出要求。

  在车速没有边界的情况下,城市道路上出现的“暴骑”现象,让不少群众担忧不已。3月26日,极目新闻报道了一起发生在四川成都天府绿道的骑行事故。3月27日《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绿道骑行管理办法(暂行)》印发,其中第8条规定:“安全骑行速度提醒标志应按照高风险路段及人流密集区域最高速度不大于15km/h、其他路段最高速度不大于20km/h的原则设置。”4月1日,一位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四川成都绕城绿道骑自行车速度太快了,建议限速10km/h至15km/h”。

  同时,反对自行车限速的声音也一直存在。罗先生就向记者表示,自行车是人力驱动,就跟人跑步走路一样,限速并不现实,而且有违体育精神。一些俱乐部成员也持有类似观点。

  那么,目前法律对于自行车的骑行速度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法律中暂未明文对自行车作出限速规定,但对电动自行车有限速要求。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道交法’)第58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现实生活中,由于部分自行车的平均行驶速度已经超过了电动自行车,对其有作出限速的需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教授张初霞告诉记者。

  为什么法律没有明确自行车速度上限呢?“其中的因素应当是多方面的。至少从立法层面考量,在道交法立法初期,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我国自行车的数量和类型,还没有达到需要规定限速的程度。”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袁硕向记者介绍,“考虑到很多限速规定是以道路安全需要等作出的规制,可以此为参照,对自行车行驶速度作出一定要求,跟上时代的节奏和法治化需求。比如出台一些更适应地方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或者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

  现有规范遭遇落实难

  与非骑行人士的吐槽相对,一些骑行者本身也有抱怨,他们的骑行体验并不好。“景色优美的公园线路、特设绿道,要么路线太短,要么没有分流,一旦打卡游玩的人员增多,速度根本上不去。而选择城市道路路线,会有自行车道被机动车违法停放占用等问题,偶然出现的各类障碍物让骑行充满了危险。”

  同时,在监管上也有困难。一路口执勤的交警告诉记者,在繁忙和重要的路段,非机动车的骑行速度受制于现实,其实并不高,且一般情况下,因为其速度变化的灵活性,交警很难凭借肉眼去判断非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处理机动车违法等其他交通执法工作占据了大家大部分精力。”对于非机动车,交警监管的重点多是较为明显的违法骑行行为,比如逆向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右行驶等。“由于这类行为相较于机动车危险性小,我们多采取口头教育或者小额罚款的方式适度处罚。”

  “管理在道路上行驶的、数量庞大的非机动车,存在违法发现难、精准教育难、行为整改难等诸多难点。”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钳磊进一步补充道,“现实中,骑行非机动车的很多行为都是属于违法的。根据道交法及其实施条例,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都是被禁止的。非机动车只有在非机动车道被占用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受阻路段借用相邻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也不可随意占道骑行。更别说双手离把、手中拿着手机等干扰骑行的危险行为了。”

  为什么对非机动车也有这么多监管规定?结合曾办理的案件,钳磊认为,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行车风险其实是很大的,最典型的莫过于“开门杀”——过高的骑行速度可能导致汽车上的人员开门时,在正常反应时间内,根本无法留意到同时突然高速驶过的骑行者。“因为骑行自行车是‘肉包铁’,速度过快导致的事故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且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不能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于人于己都可能造成非常大的财产损失。”

  要健康,更要安全

  一边是城市交通安全问题,一边是群众文体爱好的发展。城市管理者该如何做好平衡和兼顾?

  “矛盾是对立统一的,这都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需要进一步优化骑行体验,完善公共服务。”张初霞认为,在既有的法律规定下,骑行者要做到遵规守纪,对于违法骑行,执法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予以人性化执法。“对于较轻的违法行为可予以警告,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需予以处罚,避免助长骑行者的随意心态。具体的处罚方式需以达到预防当事人及其他人员再犯这一目的为重要标准。”

  钳磊也表示:“现代行政管理的理念已经进步到建立服务型政府,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该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公安部制定出台的“进一步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等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即将于7月1日实施,更好服务群众美好交通出行,“我们期待更多对标专门问题的‘特色答案’出炉。”钳磊说。

  在细化举措方面,张初霞提出了建议。对于市场上出现的高速类型自行车,“可以基于社会调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如细化路权划分、拓展自行车骑行空间、设置标识、在部分路段限定合适的骑行速度;为骑行爱好者选定专门的骑行线路、区域,开设专门的比赛,满足不特定个体的骑行体验,提升配套城市服务等。”

  多家媒体报道显示,近年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自行车协会组织以及各类商业主体等,通过重构、优化城市空间,满足更多群体的运动休闲需要——如四川成都天府绿道专门设置了自行车专用道、湖北武汉上新首条串起多个公园的空中骑行道、河北廊坊多功能的兴安湖生态运动公园等等。

  “还要充分考虑到骑行爱好者兴趣的出发点,利用其作为一种社群活动的特点,将社群作为一个连接点,引导鼓励协会、俱乐部等去做一些教育宣传工作,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同时,传递科学、安全的骑行理念。”袁硕最后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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