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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惩治涉老诈骗 帮老年人扎紧钱袋子
· 推进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 人大代表化身“普法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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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保障困难群体有效行使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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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6月1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建议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惩治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诈骗行为,与其他单位合作最大程度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积极开展涉老反诈宣传,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依法惩治涉老诈骗 帮老年人扎紧钱袋子
李驰 王玲 王亚楠 杨玉秋

  

  

  

   全国人大代表、沈阳新北燃气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售后服务班长 李驰

  截至2023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2.97亿。当前,一些不法分子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活动。多数时候,诈骗分子的手段不算高明,但一些老年人热衷于领取免费礼品、听免费养生讲座、参与低投资高回报项目等,因此落入诈骗分子设置的陷阱。

  作为一线工人,我经常入户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有时听到有大爷大娘要去领免费礼品,都会多说几句,不要贪便宜上当,但真正听进去的不多。

  检察机关是打击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诈骗犯罪的重要力量,如何以法律手段更有效惩治涉老诈骗?我建议:

  一是严惩涉老诈骗犯罪。检察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让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给其他妄想诈骗老年人钱财的人以警示,使其不敢犯罪。对于此类涉及众多老年被害人的民生案件,建议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依法介入,围绕侦查取证、案件定性、涉案资金追踪等问题引导侦查;在案件审查阶段,强化证据审查,建立完整、牢固的证据链条;在法庭审理阶段,突出指控和证明犯罪的重点,运用证据使被告人自愿认罪服法,并加强法庭教育,达到有力打击犯罪的效果。

  二是追赃挽损保护民生。检察机关在加大对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更要积极帮助被害人挽损。看到一些老年人平时省吃俭用,一辈子积蓄都被骗走真是十分痛心。对于被害老年人来说,追回被骗钱款,是对他们最好的安慰。因此,公检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要注意对涉案资金流向进行追踪,发现涉案款物,及时止付、冻结、查封、扣押,最大限度挽回被害老年人的损失。

  三是加大诉源治理力度。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老年人诈骗案件,通过办案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检察履职助力社会之治。我在跟一些老年人接触时了解到,诈骗分子往往会给自己进行“高大上”包装,还会在当地比较知名的高档酒店等场所举办答谢会、宣讲会,颇具迷惑性,老年人很难分辨真伪。检察机关应立足刑事案件办理,注意发现其中折射出的社会治理源头性、系统性问题,及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抓好源头整治。

  四是加大普法力度。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老年人反诈能力。5月15日,我受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邀请,旁听了该院出庭支持公诉的一起涉老年人集资诈骗案件庭审。我通过庭审非常直观地了解了集资诈骗的套路,比以往单纯听别人讲,自己看材料,效果好太多了。我建议多举办这样的庭审观摩活动,让老年人走进法庭,亲耳听听诈骗分子的套路,以此提升防诈反诈能力。

  (整理:本报记者王玲 通讯员王亚楠 杨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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