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吴占京)近日,河南省栾川县某职业高中在校生小李接到了当地农商银行的电话回访,银行工作人员提醒他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切记出租、售卖银行卡都是违法行为……”开展电话回访是当地银行系统加强在校生账户管控的重要方式,同时,当未成年人到银行办理开户业务时,银行要求必须有监护人在场确认,并让开卡人和监护人共同在“不得转借和售卖银行卡”的告知函上签字确认。
2023年11月初,栾川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韩某是一名职业高中在校生,其通过微信认识“跑分”人员,然后从同学手中多次收购银行卡并出售,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结合此案办理,该院对近三年所办理的涉电信网络诈骗“两卡”犯罪类案进行梳理,发现未成年在校生因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而涉嫌犯罪呈多发态势。
该院进一步调查发现,银行系统在未成年人账户管理及日常监管中存在薄弱环节。2023年11月30日,该院向中国人民银行栾川支行(下称“栾川支行”)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充分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商业银行将未成年人作为风险防控重点人群分类管理,在各银行营业网点加强预防“两卡”犯罪的宣传,引导未成年人提升识别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增强守法合规意识。栾川支行高度重视,要求辖区商业银行从加强资质审核和相关条件限制、对新开卡未成年人用卡情况加强跟踪回访、对未成年人账户加强风险监测及防控等方面进行整改。
今年1月26日,栾川支行向栾川县检察院回复称,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该院经回访评估,确认整改效果较好,在校生防范意识明显提高,校园“两卡”犯罪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