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检察院在当事人的农家小院召开听证会。
本报讯(记者于莹莹)“检察官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积极调解,一场上门听证会就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群众家门口。”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检察院在农家小院召开公开听证会,检察官当场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修复了受损的邻里关系,应邀参加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冯子文感慨道。
75岁的独居牧民斯某与57岁的苏某是邻居,远亲不如近邻,苏某平时经常帮助斯某处理一些生活琐事。2024年1月,斯某要去银行取些零用钱,恰巧苏某也去银行办事,此前斯某也曾让苏某帮忙取过款,便委托苏某为其取款,没想到苏某却起了贪念,多取了1万元。
“奶奶,您取1万多块钱干什么呀?”斯某很快就接到了孙女的电话。原来,斯某的银行卡绑定了孙女的手机号,斯某平时花销不大,这条1万余元的取款记录引起了家人的关注。得知钱款非老人所取,斯某的孙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苏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盗窃的事实,并主动交代此前帮斯某取钱时也曾多取1000元。“都是被贷款压得鬼迷心窍了,我对不起斯某。”苏某羞愧不已,自觉无颜面对老邻居。苏尼特右旗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周萨仁走访调查后了解到,苏某是低保户且身有残疾,平时表现良好,因欠了外债,生活窘迫之下实施了盗窃行为。事后,苏某向斯某道歉并退还了盗窃资金,但并未取得斯某的谅解。
得知情况后,办案检察官多次到斯某家走访,帮助其解开心结。随后,该院在斯某家的小院里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当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会上,周萨仁介绍了基本案情,重点阐述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听证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犯罪情节轻微,支持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不是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一定要珍惜给你的不起诉机会……”周萨仁现场对苏某进行训诫教育。“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行为的违法性,感谢检察官帮我们修复受损的邻里关系。”苏某再次真诚向斯某道歉,并保证以后遵纪守法、踏实做人,斯某回忆起两人的往日情分,接受了苏某的道歉,双方当场握手言和。随后,检察机关依法对苏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我们也认为不是只有判处刑罚才能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我很赞同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让我们坐在一起把事儿聊开、把法律问题聊透。”斯某的孙女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