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版:民生周刊·视线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支持起诉+检察和解,有效解决烦“薪”事
· 跨区域联动,帮5名农民工讨回欠薪
· “我对担保借款根本不知情”
· 民间借款怎变购房定金
· 主动问需解难题 检察护企促发展
· 【公告】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4月1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我对担保借款根本不知情”
聊城茌平:依法抗诉后担保债务被免除
匡雪 刘舒媛 伦春燕

  “检察官依法办案,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让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日前,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案件的当事人王某来到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检察院,对检察官激动地说。

  事情源于2022年1月,王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茌平区法院冻结。通过查询,她才知道自己因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强制执行。原来,2010年朱某借给刘某、夏某现金10万元,周某(系王某前夫)以其和王某二人名义签订了担保协议。后该笔借款经朱某多次催要,刘某还款5万元,余款5万元及利息未还,朱某遂将刘某、夏某、周某、王某等人诉至茌平区法院。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刘某、夏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朱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和违约金,周某、王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王某认为自己对担保借款并不知情,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2年3月,王某委托山东某司法鉴定中心对担保书上的“王某”签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签名与王某结婚登记签名及离婚庭审签名笔迹均不一致。随后,王某向茌平区法院申请再审,法院驳回其再审申请。王某不服,遂向茌平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茌平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朱某要求王某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已超出两年保证期限,且王某已于2010年1月搬出聊城市东昌府区某村。2011年10月,王某与周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因此要求王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判决不当。对此,茌平区检察院于2022年9月22日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但法院认为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无误,对再审检察建议不予采纳。

  办案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听取申请人诉求、调查核实在案证据后,多方辗转帮助补齐证据材料,与申请人沟通,做好释法说理、安抚情绪工作,并及时向聊城市检察院汇报请示。

  2023年2月16日,茌平区检察院依法向聊城市检察院提请抗诉。聊城市检察院委托该院司法鉴定中心对笔迹进行鉴定,最终认同山东某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该院审查后认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遂向聊城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聊城市中级法院审查后作出民事裁定,指令茌平区法院再审。日前,茌平区法院撤销原判决,并改判王某不承担保证责任。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